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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翠杏促推動鮮活食品批發開放

  • 2016-04-06

04/03

來源:政府消息

【特訊】議員關翠杏在書面質詢中表示,行政會完成修改有關廢止原有在街市覆蓋範圍300至600米內,禁止賣魚、肉等的行政法規草案,即以後街市周邊再無任何相關行業的發牌限制。為此,她詢問當局曾否研究如何避免統銷者同時經營零售可能造成的不公平競爭及推動鮮活食品的批發和零售層面價格全面下調。

關翠杏表示,日前,行政會完成《修改〈有關零售肉類、漁獲、禽鳥和蔬菜場所的發牌規章〉》行政法規草案,廢止原有在街市覆蓋範圍三百至六百米內,禁止賣魚、肉等的規定,即以後街市周邊再無任何相關行業的發牌限制,修訂將在刊登公報翌日起生效。當局表示,修法是因應近年經濟發展、居民生活方式改變,現時街市的運作模式難滿足不同層面居民對鮮活食品的購買需求。為此開放更多經營者進入鮮活食品零售市場,提高行業產品及服務質素的競爭性,以進一步開放市場。

事實上,二○○一年有關部門已將零售蔬菜場所剔出禁止範圍,即街市周邊均可以售賣蔬菜。在經過十五年的實踐後,社會上仍不時質疑蔬菜價格高昂,究其原因,社會一直認為是蔬菜在批發層面多年來僅由有限的批發商經營!有關經驗值得當局深究。與此同時,街巿外售賣的鮮活食品之食安標準及有關經營對民居所造成的衛生問題亦是令人關注。

為此,她提出質詢表示,社會確實期望通過全面開放市場,推動鮮活食品能達至質優價廉、符合安全標準及供應穩定。然而,對比蔬菜在來貨渠道和批發層面競爭不足而言,鮮肉及鮮魚在內地進口本澳層面受統銷專營或其他規限更多,單靠開放零售市場作競爭,勢必較蔬菜巿場更難推動價格下調,甚至會出現擁有統銷權的批發商同時經營零售的不公平競爭現象。

她詢問當局曾否研究如何避免統銷者同時經營零售可能造成的不公平競爭及推動鮮活食品的批發和零售層面價格全面下調;如何確保獲發牌的街巿外經營者售賣的鮮活食品的食安標準及供貨來源符合當局要求;以及不會對周邊居民造成衛生和環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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