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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志強:合同訂明莊荷不外僱

  • 2013-10-15

2013/10/12

來源:澳門日報

 

 

 

就團體建議立法,禁止輸入外勞莊荷及監場主任,議員鄭志強認為要多方面思考,立法禁止未必是好方法,或帶來副作用。反之可從源頭做起,在博彩合同中加入條文,規定博企必須聘請本地人出任莊荷及監場主任,此可將負面影響降至最低,也可保障澳人就業權益。

十月初有傳言一外資博企違規聘用在澳內地學生出任監場主任,加上有外資博企負責人海外放話,輸入外勞莊荷議題再被炒熱。雖然特區政府再三澄清,莊荷及監場主任只能由澳門人擔任的政策沒有變,也沒有計劃改變,更沒有聘請學術機構研究,但謠言揮之不去,十來日就促成了兩次規模不小的遊行,反對輸入外勞莊荷,更有立法禁止呼聲,當局亦聲稱會研究。

鄭志強對立法禁止輸入外勞莊荷有不同意見,冀社會多方思考,怕有副作用。解釋立法規管必須有對象,實際針對的是掌有審批輸入權的特區政府。惟立法限制、甚至剝奪政府的行政審批權會帶來何種深遠影響,值得探討。另澳門奉行資本主義、自由經濟的國際城市,立法禁止外地人從事某種行業,或有歧視外地人之嫌;再者,已有意見質疑,特首及政府已多番表達了既定立場,但部分人士仍然不信任,謠言越煲越大,是否反映居民對政府的信任出問題?若堅持立法禁止輸入外勞莊荷,或助長不信任氛圍,其他行業仿效,更恐損害政府管治威信,長遠不利於社會整體發展,鄰近地區的經驗前車可鑑。

他認為,莊荷服務於博企,整件事及需求都源於博企。為使居民安心,可在二○一五年檢討博彩業發展時,考慮如規定博企必須發展非博彩項目般,在博彩合約中加入強制條文,規定博企必須聘請本地人出任莊荷及監場主任,博企必須同意才落標及可以經營,即可從源頭杜絕博企輸入外勞莊荷的可能,此做法應比立法禁止更合理和有效,既保障居民權益,又可免去立法帶來的隱憂或副作用。何況立法程序繁瑣、耗時,“唔係話立就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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