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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官校商議社工認證標準

  • 2015-02-24

2015/2/24

來源:澳門日報

 

《社會工作者專業認證及執業註冊制度》法案建議,社會工作者需“先認證,過考試,後註冊”,偏重透過執業試把關社工質素。學者賴偉良認為,執業試“考唔晒”全部內容,倡政府與本地大專院校共同制訂社工系課程認證標準,從教育入手,更能確保學生達到專業標準。

賴偉良介紹內地及香港的社工專業認證制度,指內地人多地廣,不介意學生在哪裡畢業,着重透過專業試把關,考核畢業生是否達到專業標準。香港沒有執業試,大專學生祇需在認可大學完成社工系學位課程,成功通過畢業考試,則可註冊執業。因為政府及學校已規範香港社工系學位課程,需要必修哪些課程及實習時數等。

他建議澳門跟隨香港做法,由政府及大專院校共同制訂社工系課程認證標準,即必修課程及實習時數等,透過大專教育階段去抓緊學生素質,執業試則為第二重把關。至於外地畢業生若未符合認證標準,建議先在澳門大專院校進修補充課程又或補足實習時數,方能認證及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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