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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店扶助計劃料引百企

  • 2014-04-01

2014-4-1

來源:澳門日報

 

 

 

 

 

餐飲業聯合商會主辦的第四期“扶助中小企微型飮食特色老店計劃”說明會昨舉行。該計劃從店舖翻新、設備更新等五方面協助具特色的中小型飲食老店改善經營環境。今次申請資格放寬至經營年期八年或以上;一更僱員為四十人或以下;座位數為一百個或以下。獲資助企業每家最高可獲二十萬元,扶助一百家企業,涉資額達二千萬元。據統計,現時全澳有899間店舖符合申請資格,截止報名日期為五月三十日。

餐飲業聯合商會會長陳澤武表示,第一至三期“扶助中小微型飲食特色老店計劃”○八年至今,已先後向二百一十二間合資格的商戶給予扶助。第四期維持每家企業二十萬元資助上限。租金不斷上升,唯有從其他提供扶助,減輕經營壓力。

陳澤武表示,曾考慮提升二十萬元資助上限,但始終是公帑,希望盡量讓更多商號受惠,故維持此數目。如果翻新等款項超越二十萬便進行協調。總結過去經驗,資助商戶希望翻新店面,設備更新為主;培訓、營商策略等需求較少,因人手不足。

陳澤武表示,今次計劃放寛部分申請資格,包括提供座位數目由原來的五十個以下改為一百個或以下,經營年期由原來十年或以上,縮短至八年或以上,以及受僱員工一更為四十人或以下等準則。

年內結業須退還資助

申請商戶如非自置物業,舖位需有兩年租約。他指出,實際過程中有部分商戶因租約談不攏而放棄資助。獲資助項目如一年內結業,或因各種原因變賣資產,資助數額須全數退還,以善用公帑。他強調,店舖翻新工程均按原有間格更新,不會改動間格,如設施在優化裝修前有不合法地方,並因此日後受到檢控,商號須承擔全部責任。店舖翻新工程施工期平均約十至十四日。

扶助計劃設有責專委員會進行評審工作,並針對本澳人力資源問題設人力資源小組,為受惠商號提供外僱問題諮詢及協助。強調該計劃不論是否該會會員,只要符合評估資格便可申請。

有關計劃由澳門經濟建設協進會協辦,澳門基金會贊助。主辦單位昨日下午三時假萬豪軒舉行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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