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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屋擬分組分配免陪跑

  • 2014-07-21

2014/7/19

來源:澳門日報

 

土地資源奇缺,樓價遠超居民購買力,房策問題成為民怨沸點。“經屋法”修改後經屋重開引發恐慌性申請,出現五口之家無奈申請一房廳單位的畸形錯配,非核心家團及個人申請者上樓無望。社會要求修改“經屋法”的呼聲強烈,政府昨公佈,今日起啟動檢討“經屋法”的公開諮詢,為期兩個月,為日後提出全面檢討公屋法律制度作準備;同時擬先局部修訂“經屋法”,其中建議訂定不同組別的分配比例,讓非核心家團及個人申請者也有抽籤機會。

文本建議兩步走

法務局長張永春、房屋局代局長郭惠嫻昨日下午三時半在法務局介紹檢討“經屋法”諮詢文件,公開諮詢分兩部分,一是諮詢經屋、社屋政策的總體方向;二是諮詢局部修訂“經屋法”的五點建議。張永春表示,文本建議就現行“經屋法”的全面檢討採取“兩步走”方案:現階段先就有關修改“經屋法”核心內容和根本制度,以及涉及社屋制度和公屋政策的議題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然後根據收集的意見和建議,在年底前提出全面檢討經屋法律制度及社屋法律制度的具體方案,再以公開諮詢方式聽取社會意見,並在總結意見的基礎上展開相應修法工作。

檢討經社屋制度

張永春形容,經屋法律制度及社屋法律制度的檢討和完善,需得到公屋土地規劃及儲備制度的大力配合,否則再完美的公屋政策或制度都是空中樓閣。政府日前公佈新城填海A區的規劃調整方案,建議將該區重新定位作“公屋為主”的住宅區,大幅增加公屋的供應數量。因此,目前深入討論公屋政策,就全面檢討經屋及社屋制度聽取社會意見,正當其時。

非核心個人佳音

雖然“經屋法”的全面檢討工作將在充分聽取社會意見、凝聚共識的基礎上稍後展開,但該法實施已近三年,目前具備條件對部分內容先行修改及完善,以便能及時解決當前出現的問題。文本提出五點修法建議,最受關注的是建議訂定不同組別的分配比例,按現行法律規定,經屋申請人按核心家團、非核心家團及個人的分組方式排列優先次序,但按對上兩次萬人空巷申請經屋來看,核心家團申請數目已遠超單位數量,非核心家團及個人只能“陪跑”。故建議因應供申請經屋的數量而公平、合理訂定不同組別的分配比例,令將來再開經屋申請時,非核心家團及個人申請者也有抽籤上樓機會。但有關比例的訂定,由諮詢結果決定。

改先抽籤後審查

除建議訂定不同組別的分配比例外,局部修法的建議還包括:一、修改現時先審查後抽籤的制度,改為先抽籤後審查;二、保留已遞交的申請資料,當資料內容有變更時,才需在新的申請開始前作補充或更新;三、增加申請資格的例外許可,當申請者因繼承原因而擁有不動產的權益不足以解決其居住問題時,房屋局長可例外許可維持其經屋申請者的資格;四、要求經屋申請者在提出申請之日前的一年內須在澳門居留不少於一百八十三日。

至於上述五點先行修法的時間表?張永春強調待諮詢期結束後,即盡快提案交行政會及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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