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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議員月薪逾五萬

  • 2013-08-22

2013-8-22

來源:澳門日報

 

立法會議員用心監督政府,人工點計?按法律規定,議員薪俸與行政長官掛鈎,除正、副主席人工較高外,議員底薪為特首薪俸百分之二十五,即月收入為三萬二千多元。加上月津貼、委員會出席費等補貼。

按《立法會立法屆及議員章程》規定,議員人工是以行政長官每月底薪(約十三萬元)為基數按比例掛鈎,正、副主席、秘書及議員的薪酬均不同。立法會主席月薪為特首薪俸百分之八十,約十萬元;另每月收取相當於自己薪俸百分之三十的交際費,約三萬多元。立法會副主席月薪為行政長官薪俸百分之六十,約七萬八千元。立法會設兩名秘書,底薪約三萬八千元。

除正、副主席外,議員人工約由三份收入組成。首先月薪為行政長官薪俸百分之二十五,約三萬二千多元。其次,每月領取自己薪俸百分之六十五的月津貼,約二萬多元,用作議員辦開支。另外,議員若出席立法會的委員會會議,每次收取出席費約八百元(月薪俸的百分之二點五);若擔任委員會主席,則每次收取出席費約一千六百元(月薪俸的百分之五);若擔任輔助部門行政委員會主席的議員,則收取其月薪俸百分之十的月津貼,約三千二百多元。

此外,法律並鼓勵議員出席全體會議,訂明若議員無故缺席大會,將扣人工二千多元。議員享有的其他福利及權利,下回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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