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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禁莊荷外勞意見紛紜

  • 2013-10-30

2013-10-30

來源:澳門日報

 

 

 

 

政府應否立法禁輸外勞莊荷議題,社會熱論,議會關注。昨日立法會議程前發言,有九名議員不約而同就“立法禁莊荷外勞”表態,意見紛紜。

外勞氾濫澳人遭殃

關翠杏表示,面對二○一六年後路氹城多個大型項目投入營運,有人以此要求政府開放莊荷及監場主任的外僱輸入,令不少從業員和社會人士心存憂慮,紛紛以行動向政府表達不滿。認為“立法確保莊荷、監場主任及職業司機的職位只予本澳居民擔任”的做法並非表面的保護措施,而是關係到整體社會穩定的原則問題,是就業政策所必須堅持的方向。推動本地人向上流動關鍵是政府的決心,有關部門必須檢視研判未來的人力資源需求情況,因應不同的職業和工程,推動不同的培訓計劃和安排。她並建議當局嚴格控制大企業的外勞輸入需求,逐步收緊企業中高層管理職位的外僱比例及訂定退場年期。

李靜儀表示,本澳外勞數目已超過十三萬人,而當局批出的外勞許可額則達十六萬五千多個。她認為現時外勞氾濫,直接降低本地僱員議價能力,不斷有企業以惡劣手段解僱、逼走本地人或拒絕聘用的個案發生。她要求當局落實具體措施以保障本地人優先就業,包括透過立法確立莊荷、監場主任、職業司機只能由本地人擔任。而針對其他行業及工種,必須明確訂定及嚴格遵守聘用外勞的比例,不能隨意放寬,如有發現企業違規時應立即減少甚至取消其已獲批外勞額。此外,當局亦應提高增加外勞政策的訊息透明度,有利發現及舉報企業違規情況。

壓縮博企外勞比例

吳國昌認為特區政府應明確監控引導本地博彩業投資發展方向的具體措施,並透過法制建設確立本地僱員出任監場、莊荷政策,確立博彩業賭檯增長每年不超過百分之三的政策。他並質疑當局會否相應明確引導博彩企業投資新項目時,有序把舊娛樂場賭檯及工作人員轉往新項目,同時有序跟本地企業及專業人士合作,把有關舊娛樂場所轉化為會議展覽、文化創意或其他旅遊服務,推動產業多元化。

區錦新表示,博彩業作為龍頭產業,容納更多本地人就業是社會責任,政府只要求莊荷需由本地人擔任,導致非莊荷工作外勞氾濫。博企的經營已進入軌道,政府應擴大“保護罩”,限制整個博彩行業都不得輸入外勞,最少逐步壓縮,以一定年期將博彩業的外勞比例壓縮在百分之三以下,以利本地員工獲得合理的晉升機會。

官民互信社會穩定

梁安琪認為立法輸入“外勞荷”並非理想手段,可能限制本地人乃至澳門發展空間。指莊荷已由高薪工作變為夾心階層,大學畢業生又未必願意投身莊荷,難道到時又要動議改法?強調現時有政策、有承諾保障本地人任莊荷,亦應留彈性應對未來發展。

蕭志偉表示,居民對博彩行業的就業狀況關注,本澳自實施賭權開放,堅持莊荷及監場主任職位由澳門人擔任的政策不變,他指近期有部分人聽信謠言,不信任政府的施政諾言。他表示,目前有關政策並未引起失業上升或大的經濟波動,仍起着發展經濟及改善民生責任,居民應繼續支持和相信政府經濟政策的合法性與連續性。他並指出,居民對政府的經濟職能應給予更多的認識和理解,觀察和監督政府的施政實踐是提高官民互信、互諒的重要途徑,非理性的抗爭及虛無的訴求只會影響社會和諧及影響經濟的穩定發展。

禁輸莊荷互有利弊

黃顯輝、唐曉晴聯合發言表示,世界各國或地區中,立法限制或禁止非國民或非本地人從事一些職位是鮮有所聞的。倘若貿然立法禁止外僱從事莊荷及監場主任,可能將引起國際間的猜疑澳門封閉、歧視,不利澳門形象,更可能錯誤傳遞澳門人的價值觀;相對地,政府沿用的行政措施禁止外僱任莊荷的做法兼具靈活性和傾斜性,體現“政策”可以因應社會狀況即時需要快速制訂、落實和回應市民的原則。

陳澤武點出立法規範莊荷職位的利弊,利在保障本地居民就業權益,弊在當大型項目落成,莊荷人手緊絀,博企屆時只能將澳門居民安放在莊荷職位上,部分居民可能因此失去晉升機會。另一方面,由於缺乏人資調動的彈性,博企只好將管理層職位開放外僱擔任,窒礙本地人向上流動。本地人資集中於博彩莊荷職位,不利居民在博彩行業的職位多元化,也會助長青年人的求穩心態,更為其他行業爭相仿效製造榜樣。與其對莊荷立法展開討論,不如促請政府加強對博彩業的監管,推動從政策、資源上支持從業員自我提升、向上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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