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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醫專註冊不宜照搬香港

  • 2015-03-12

2015/3/12

來源:澳門日報

 

就議員吳國昌書面質詢認為,香港社工註冊局早採納了社工人員直選產生多數成員的制度,香港醫務委員會亦然,問澳門社工註冊相關制度、醫療人員專業認證制度是否可引入界別直選,後者可否今年內完成?衛生局回覆稱,港、澳兩地基本法及相關制度不同,按現法,醫療衛生範疇的專業資格評審及頒授執業資格的工作由衛生局負責,社工局正建立社工專業認證和執業註冊制度。

衛生局稱,《醫療專業人員註冊制度》法案文本將研設專業資格認可委員會,醫務委員會正討論及研究其組成、職能。日後將由經驗豐富、有高度專業能力、立場中立的委員,去籌備及組織專業學歷評審、資格考試及實習評核等,確保其公平公正。醫務委員會現已向業界、委員介紹文本的重點內容,各專責小組亦向其所屬界別代表,介紹了法案及相關運作機制。局方正整理意見,盡快完成法案文本,開展立法程序。

民選代表可探討

社工局則表示,由政府主導專業和執業資格的做法符合基本法,按“社工專業制度”諮詢文本建議,社工專業委員會由九名成員以委任方式組成,包括一名主席、四名政府代表、四名業界代表,具備社工專業背景者共六人,佔成員大多數,相信已充分體現和尊重專業界別的參與。社工局說,以直選方式選出民間代表去參與社工專業委員會的建議,有探討可行性的空間,但具體細節仍要聽更多業界和法律意見。強調專業委員會設立初期,要肩負較重的建制功能,需要政府更多參與。待委員會成熟後,可視情況,考慮委員會由民間代表透過註冊社工直選產生,這將更充分體現社工的參與和專業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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