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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影響社保供款期延至下月底

  • 2020-01-29

2020/01/29

社會保障基金訊: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社會保障基金表示將延長繳納供款及外地僱員聘用費期限至二月二十八日,並免除倘有的遲延利息及罰款,養老金及殘疾金受益人的在生證明可於三月底前辦理,不影響四月給付的發放。社保基金呼籲居民使用電子方式查詢及申辦各項社保服務,以避免人群聚集,保障居民健康。

 

一月份是繳納社會保障制度二○一九年第四季度供款、外地僱員聘用費及二○一九年十二月散工供款月份。根據資料顯示,目前尚有約一千二百名僱主未繳納款項。由於新春假期後只剩兩個工作天,為避免居民因趕赴服務點繳納供款而造成人群聚集,社保基金決定延長有關供款期限至二月二十八日,並免除相關的遲延利息及罰款,而繳納現時處於利息期的供款,同樣延長期限至二月二十八日。

籲電子方式申辦

除此以外,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大部分服務均可使用電子方式查詢或申辦(以一戶通或ePass於網上登入或自助服務機辦理),社保基金鼓勵居民善加利用,如無法經網上或自助服務機申辦的服務,可選擇郵遞相關文件及申請表正本至澳門宋玉生廣場二四六至二六三號中土大廈十八樓。另外,社保基金各服務點均設有收件箱,如僱主或居民仍選擇到服務點辦理服務,除櫃枱外,亦可選擇將文件直接投入收件箱。

居民如欲查詢各項社保基金服務或以上安排的詳情,可瀏覽社保基金網頁、撥打二十四小時語音熱線,或致電二八五三 · 二八五○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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