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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開放鮮肉零售促良性競爭

  • 2016-04-26

2016/04/26

來源:澳門日報

公開豬肉價格證明平買貴賣

當局開放鮮肉零售促良性競爭

【本報消息】豬肉價居高不下,進口批發、零售各有說法,坊間疑惑誰食了最大塊“肥豬肉”?行政長官崔世安日前列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時揭開豬肉價平買貴賣之謎,指對比內地及香港後,發現本澳豬肉進口及批發價較低,但零售價卻較高。政府最新向立法會補充的數據顯示,今年首季本澳活豬批發均價為每公斤二十七點○三澳門元,香港為三十一點一二澳門元,內地的批發市場豬肉均價為三十點四三澳門元。首季本澳豬肉零售均價為每公斤七十五點二○澳門元,內地為四十二點九二澳門元。

引入競爭者促減價

除列明今年首季的活豬及豬肉批發價、零售均價外,政府提交立法會的補充資料亦闡明開放街市外鮮活食品零售場所的理由,提到目前全澳九個街市共有一百二十七檔售賣鮮肉,三百一十七個魚檔;街市外零售鮮肉的店舖澳門半島有五個、離島五個,零售漁獲的店舖澳門半島有九個、離島六個。近年有個別超市加入零售新鮮豬肉,屠宰豬隻總數增加,街市的屠豬量保持相若,街市內的豬肉價受到超市價格影響極微,可見本澳市場仍具備條件容納更多的競爭者。開放街市外鮮活食品零售場所除可增加市場調節的功能外,還可促進良性競爭。

嚴管鮮肉食品安全

政府一直致力維護本澳食品安全,鮮活食品從入口運送到銷售,各環節都有嚴格的衛生要求,入口本澳供人食用生豬必須透過澳門屠宰場屠宰,屠宰後的鮮肉產品經檢驗檢疫合格後才會運往本澳各街市及零售場所銷售,以保障衛生及質量。店舖零售鮮肉牌照的申領有既定的監管機制及程序,民署會因應牌照申請情況作適當安排。申領出售鮮肉店舖之營運條件、衛生及設施設備須符合既定條件,方可獲發牌照;同時,民署亦會對有關場所進行定期及不定期的衛生監察。現時已有街市外的店舖持有民署發出的鮮肉牌照,並受到嚴格監管。倘若發現店舖經營存在違法情況,其經營許可亦可被取消。去年,民署對店舖進行衛生巡查達到三千三百多次。

現時街市攤販享有免租待遇,並無須分擔街市的營運管理費用,豬隻屠體的運送費用亦由政府承擔;加上街市內各類鮮活食品選擇豐富、供應充足,慣性消費的原因大。因此,即使取消街市覆蓋範圍的限制,街市攤販與街外商舖比較,仍有較大的市場競爭優勢。開放市場有利於加強競爭,從而令居民有多元化選擇及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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