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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分享明起分批發 水電費已陸續豁免或補貼
- 2020-03-31
2020/3/31
因應疫情影響本澳經濟民生,特區政府逐步推行多項紓解民困措施,其中對“2020年度現金分享計劃”作出特別安排。從4月1日起至6月19日,分批向澳門特區永久性居民及非永久性居民,派發10,000元及6,000元(澳門元,下同)。
為加強支援居民及商戶,推出水電費豁免及補貼措施,以紓解在防疫抗疫期間的水電費用開支。有關措施已於3月份實施,居民及商戶的水電費用開支,已陸續獲得減免。
居民方面,免繳住宅用戶3個月水電費。水費方面,豁免住宅用戶今年3至4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水費,以及5至6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一半水費。電費方面,豁免住宅用戶今年3至5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電費。
至於中小企,推出“企業商號水電費補貼措施”,設定金額上限,為期3個月。水費方面,補貼非住宅用戶本年5至6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水費,以及7至8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一半水費,補貼上限為每戶每月3,000元。電費方面,補貼非住宅用戶本年3至5月發單月份所涉及的電費,電費補貼上限則為每戶每月10,000元。有關措施不適用於娛樂場、三星或以上酒店場所,以及政府部門的水電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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