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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金融產業人才計劃及計分表公佈
- 2023-10-06
特區公報今刊登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現代金融產業優秀人才計劃》及《現代金融產業高級專業人才計劃》,以及相關計劃的計分表。
批示指出,為推進經濟適度多元,推動重點產業發展,逐步提升四大重點產業的比重,因此推出相關計劃,引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所需要的現代金融產業優秀人才及高級專業人才,發揮人才的引領帶動作用,以提升整體人口素質、技術能力及競爭力。
兩項計劃引進的人才專業範疇包括:一、債券市場業務發展;二、財富管理業務發展;三、可持續金融業務發展;四、商業銀行業務發展;五、保險業務發展;六、金融科技技術應用開發;七、金融研究。
兩項計劃的申請資格均要求:一、具備金融、經濟、會計、精算、風險管理、商業分析、數據分析、工商管理、金融科技、數學、統計學、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可持續發展、法律或相類學科的學士或以上程度的學位,且具上款所指的專業範疇不少於四年的工作經驗,又或具備其他學科的學士或以上程度的學位且具上款所指的專業範疇不少於六年的工作經驗,又或具備其他學科的學士或以上程度的學位且取得金融產業相關的專業資格及具上款所指的專業範疇不少於四年的工作經驗。二、年滿二十一歲。三、具備良好的中文、葡文或英文任一語文的表達能力。
不同之處在於,“優秀人才計劃”要求在計分表的總分三百分中取得二百分,而“高級專業人才計劃”要求取得一百五十分,並要獲得本地僱主聘用或承諾在居留許可決定產生效力之日起計九十日內,聘用擔任附件五(詳見下圖)所列的人力資源緊缺的專業職務。而且,上述獲聘用擔任專業職務的薪酬水平年薪須達六十萬澳門元(以全年稅前總報酬計算)。
兩項計劃的開始及結束日期,及所需遞交的文件、資料、所需手續及評審程序等資訊,將在人才引進計劃的專屬電子平台上發佈公告,並按第7/2023號法律及第19/2023號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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