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內容

無理解僱賠償勞資存分歧

  • 2014-06-17
HR_Default_1

2014/6/17

來源:澳門日報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收集勞資雙方對不合理解僱賠償的意見未有共識。勞方代表鄭仲錫稱,修法需要取消薪酬及年資上限,讓僱員可獲合理賠償。資方代表蕭志偉指出,因應企業承受能力,建議不合理解僱賠償月薪上限可由一萬四千元調整到一萬七千元。勞工局長黃志雄稱,政府聽取勞資意見後將綜合分析,並盡快召開社協執委會,向社協提交具體法律方案。

勞方:撤兩賠償上限

社協昨日下午三時半於中土大廈十九樓舉行本年度第三次全體大會,議程包括討論調整不合理解僱賠償月薪上限和賠償期限等。由大會主席、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主持。會後,社協協調員、勞工局長黃志雄表示,會議上,政府再次聽取勞資雙方對修改不合理解僱賠償法案的意見,將盡快召開社協執委會,引介法案,供雙方討論,之後進入立法程序。任何勞動政策勞資均存有分歧,強調政府會平衡雙方的意見。

《勞動關係法》規定僱員被不合理解僱可獲賠償,具體金額按薪酬及年資計算。薪酬上限為一萬四千元,年資上限為十八年,且賠償最高金額為僱員的月基本報酬的十二倍,即僱員最高只能獲十六萬八千元的解僱賠償。鄭仲錫稱,勞方重申須撤銷解僱賠償兩項上限,體現對僱員的公平。一九九七年訂定一萬四千元月薪上限時,本澳工資中位數為五千二百二十一元,有關上限能覆蓋逾九成僱員。但時至今天,本地居民工資中位數已達一萬五千元,意味着若不調升上限,本澳逾半打工仔一旦被無理解僱,賠償大打折扣,對僱員不公平。同時,對於一個長期在公司服務的僱員,按規定只能最多以十八年年資計算獲得賠償金額,絕對不公平。

資方:調升月薪上限

蕭志偉稱,由於整個社會經濟條件改善等因素,資方經過討論,建議將不合理解僱賠償月薪上限由一萬四千元調升至一萬七千元。考慮到本澳中小企的承受能力,認為賠償最高金額為僱員的月基本報酬的十二倍維持不變,以及政府提出的每三年檢討,改爲按實際經濟情況檢討為佳。

 

Copright@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