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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內地旅遊合作四障礙

  • 2014-01-20

2014/1/18

來源:澳門日報

 

 

 

對澳門與內地旅遊合作情況,文化遺產導遊協會會員大會主席簡萬寧認為,兩地旅遊合作仍有四個不利因素。如合作停留在目標、方向等意向,以及沒有恆常機制維繫合作。

簡萬寧認為,兩地旅遊合作在許多方面僅停留在目標、方向等意向,框架和宏觀的層面,缺乏實質、具體的行動,因而在操作上難以推動和突破,導致有些項目難推動、進度緩慢或項目暫停等,如延長通關及廿四小時通關等問題。

其次是兩地合作欠缺恆常機制維繫,許多協議、意向無法持續,有的可能因官員人事變動而被擱置,甚至被否定。第三是地方保護主義阻礙兩地旅遊合作順利推動,導致合作另一方無法享有待遇。第四是兩地法律制度不同,在洽談、實施旅遊合作時,無可避免有制約因素。

因兩地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等因素和差異性,思考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式各有不同,同樣影響兩地旅遊合作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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