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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人首置地三級制

  • 2014-03-03

2014-2-27

來源:澳門日報

 

 

 

中原集團董事施永青指出,“港人港地”概念最先由他提出,但港府祇吸收了一半,原意應該是針對首置居民。澳門政府有意參考相關政策,將向居民諮詢“澳人澳地”,他認為應把方向定為“澳人首置地”。

施永青表示,澳門政府在房屋政策上應分三個階梯,第一級是政府全資助;第二級是市場靠政策照顧、政府不補貼;第三級是自由市場,政府不干預。

第一個階梯針對基層、生活有困難的人,政府應建廉租屋,透過租金補貼,保障基層生活。

第二個階梯提供政策支援,有正當工作,收入能應付建築費用及發展商合理利潤的居民,政府毋須給予廉租屋,可透過土地專用,特別售予首次置業的澳門居民。所有在澳出生的居民,尚未置業者,每人都有一次機會購買小型兩房一廳單位,讓年輕人有機會“上車”。

至於這類房屋會否越賣越貴?他認為,由於銷售對象局限,發展商定價不會太貴。若太貴,首次置業者可能“買唔起”。這類單位規範小單位,相信富商子孫不會購買,真正幫助有需要的人。這類單位不容許出租,祇許自用。

第三階梯是私樓市場,隨着居民收入增加,可以把“政策房”轉讓其他首置者,再購買私樓,政府毋須干預私樓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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