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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人珠就業可供住房公積金

  • 2018-06-06

2018/6/6

珠海宣佈在該市就業的港澳台同胞可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與當地職工享有同等住房公積金待遇,繳存公積金的繳款、貸款、提取以及異地轉移方法,均與當地職工相同。

享珠職工同等待遇

珠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網站前晚發佈《珠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港澳台同胞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實施細則》,並宣佈該細則即時生效。

該細則規定,凡在珠海市各單位就業,並與單位建立或者形成勞動關係的港澳台職工,均可在珠海公積金中心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

港澳台職工對於公積金的貸款申請資料、利率、期限等貸款事項與單位其他職工相同,並按照珠海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上述細則訂明,港澳台職工辦理提取業務時,不需出具居民身份證,可憑本人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以及相應的提取資料前往中心服務大廳辦理。

同時,上述細則還規定,港澳台職工在珠海以外的內地其他地方跨城市就業的,也可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辦理,轉移方法亦與當地職工一樣。

更好融入內地發展

國家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港澳辦及國務院台辦去年十一月廿八日聯合發佈《關於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台同胞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有關問題的意見》,要求全國各地推動在內地(大陸)就業的港澳台同胞同等享有住房公積金待遇,為港澳台同胞在內地(大陸)就業、生活提供便利,以促進港澳台同胞更好地融入內地(大陸)的經濟社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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