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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人澳地宜成房地長策
- 2014-04-08
2014-4-8
來源:澳門日報
“澳人澳地”議題沉寂了一段日子,政府已準備就緒,正在澳大、理工兩份研究報告之上草擬諮詢文件,最快四月開鑼。隨着香港“港人港地”告一段落,複製版的“澳人澳地”何去何從再惹爭議。然而,“澳人澳地”不但要繼續諮詢,且不應困守於房屋,更要“升呢”成為房屋及土地資源的全面規劃。
港地救火大於實際
“港人港地”政策核心相對簡單,規定土地上的單位三十年內只許賣給香港永久居民,法團或公司通通不能,結果只推出了兩幅土地拍賣就無疾而終,敗因不少。首先,“港人港地”定位為遏抑樓價、助人置業的其一措施,目的與辣招相若。就拍賣價而言,兩地單位預計也要過萬港元一呎,實與不設限土地價格相若,作用不大。其次,港府同時推出“雙辣招”,又大量增加供應(數字為近十年之冠),加上美國退市帶動熱錢流出等,香港樓價已穩步下行,直接令“港人港地”淪為雞肋,可有可無。其失策,歸根究柢就是急就章,政治色彩及救火作用遠遠大於解決實際問題。
誠然,大部分澳人心中的“澳人澳地”,是直搬“港人港地”概念,只是澳門特區政府慣性慢幾拍,有意無意之下反令“澳人澳地”由遏抑樓價的措施,變成較長期的政策討論,故無必要步“港人港地”後塵。再退一萬步,港、澳情況不盡相同,不應樣樣死跟,何況澳門並無新辣招出台,又無足夠土地及行政條件去大量增加供應,樓價乾升依舊,難找到撤項的理由。
走出澳人澳樓框框
過去,政府、社會多討論“澳人澳地”如何遏抑樓價,及其對房屋的保障等問題,實際是“澳人澳樓”,但站在較長期政策而言,眼光就應放遠、放開一點,全面考慮。就房屋方面,不論“澳人澳樓”規模如何,都會與社屋、經屋及純私樓爭地,土地資源極其有限,又必是“你死我活”的互相吞食狀態,故討論時要全面考慮社屋、經屋、私樓及“澳人澳樓”間的關係、比例、優先次序等,缺一不可。否則顧此失彼,又會衍生新問題。
另方面,隨着新《土地法》、“城規法”三月一日生效,社會應更多關注土地問題,因澳門是超高度發展的微型城市,除新城填海外,可再用土地不多,如何分配給房屋、學校、商廈、酒店及公園、球場等公共設施確考功夫。社會要走出“澳人澳樓”框框,真正從“澳人澳地”的角度討論問題,去配合宜居宜遊的整體發展方向。太過“劃樓為牢”,又將落入見步行步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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