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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服務業總會釋最低工資
- 2015-09-17
2015/9/17
來源:澳門日報
清潔服務業總會昨舉辦最低工資法律講解會,勞工局代表應邀介紹新法內容和有關僱員薪酬的計算方法等,多名出席會員和業者就新法適用範圍、工種、法例生效前後假期補償,以及與勞工法相關條文的關係等提問。
逾百人出席冀解疑
尚有三個多月,《物業管理業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律便正式實施,但業界對法案內容和薪酬計算等存有不少疑問,為此清潔服務業總會邀請勞工局舉辦專場講解會。會議昨日下午三時半在該會會址舉行。勞工局副局長丁雅勤、廳長戴冰及高級技術員何月華,以及清潔服務業總會負責人陳建英、歐維士、黃文聰、諸泳忠、楊偉欽、石小娟等出席,逾百會員和相關行業代表參與。
勞工局的代表首先介紹新法內容,新法規定有關工種的僱員最低時薪為三十元、日薪二百四十元、月薪六千二百四十元,僱員為他人提供公共地方及樓宇的清潔及保安服務,或為樓宇的共同部門清潔及保安工作便適用該法。局方並介紹了最低工資的組成、超時工作額外報酬、處罰制度等。
局方解答問題時指出,僱員、尤其是外地僱員可獲得住宿津貼,相關部分可由所屬公司提供住宿空間代替,因此該項津貼不會被納入最低工資的範圍。年假補償方面,據勞工法相關條文,在不同情況下,即將離職的僱員其未使用的假期應按僱員離職前或當月的薪酬為標準補償。由於當中涉及法律生效前後的假期所使用的補償標準問題,引起不少從業員和僱主的疑問。
補償按離職前月訂
局方代表引用最低工資法律中的條文解釋,稱無論僱員未使用的年假是否在法律生效前所累積,法律均規定其補償標準按僱員離職前一個月的標準薪酬而訂。換言之,上述兩個行業的從業員在一六年二月後離職,他們未使用的一五年年假亦可以按一六年一月、即最低工資法律生效後的月份作為計算標準來獲得補償。
與會人士並分別就家居鐘點清潔工人是否納入新法中、若產假橫跨法律生效前後薪酬如何計算、環保回收業的清潔工人是否享最低工資等踴躍提問,獲局方人員詳盡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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