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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半年中期檢討更貼市

  • 2013-12-18

2013-12-17

來源:澳門日報

 

工務局新聞稿表示,政府過去多年都是以恆常機制檢討溢價金的計算,定期向業界及專業估價機構收集樓宇建築成本及價格數據,並根據有關數據對溢價金計算的重要參考作出必要的修訂。

為求能及時收集市場相關的數據,政府先後落實物業轉移稅及“樓花法”等法律法規,以及透過與相關部門建立了資料數據互通的機制,令政府能密切監察市場價格的變化,及時掌握市場的最新數據,從而持續更新和完善相關資料。

同時,明年三月一日實施的新《土地法》中將明確規定,計算溢價金的基數必須至少每兩年檢討一次。然而,因應房地產市場的快速變化,為了令調整後的溢價金更能反映市場的真實情況,政府除會按法律要求至少每兩年檢討一次外,還每半年對溢價金計算表進行中期檢討,務求令溢價金的基數更貼近市場最新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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