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內容

權益保障必須瞻前顧後

  • 2017-10-27

2017/10/27

政府正諮詢修改《勞動關係法》及制訂非全職工作制度,完善勞動者權益保障大勢所趨,亦是增進企業競爭力和留住人才的重要元素。唯一如最低工資制度,勞資矛盾少不免,學術爭議在於是否順應市場規律,若增加保障會否削弱某類勞動者的競爭力,同樣問題亦出現在澳門。除此之外,還須考慮中小企與大企業經濟實力懸殊,以至勞動力市場與新經濟形態。

在昨日的商界諮詢會上,衆多僱主關注女性產假加合理缺勤和周末日,最多可達八、九十天。從女性角度,產假越長對母親復原和適應固然越好,但一些現實問題也不能不考慮或有所折衷,否則,產假很可能成為女性就業的硬傷,削弱職場競爭力和影響晉升機會。

中小企叫苦確實有根據,首先是普遍的聘員困難和人資不足,加上長期面對租金高昂、經營成本普漲的問題。如果再增加聘請女性的成本壓力,經營壓力顯而易見,最可能出現的結果是減少聘用婦女,從而影響女性薪酬。且增加僱主負擔的結果,是中小企業生存空間收窄,不利經濟多元和創業。

有僱主引用外地經驗值得考慮。基於本地中小企的現實情況,尤其長期承受大企業搶人和高成本壓力,政府可以為中小企分擔一部分保障勞動權益責任,從福利制度施行的嚴謹性,到人力資源政策相應傾斜,尤其是靈活聘用外地僱員。甚至直接為僱主承擔部分產假開支和津助。減輕了企業負擔,亦可以平衡婦女的就業競爭力。

至於非全職制度的標準釐定,除了充分考慮不同業界的運作實況,還要考慮勞動力市場和新經濟形態的發展趨勢。

如今流行共享經濟,即很多物資包括勞動力,可以更自由流動和應用,不必像傳統經濟那樣,用職位和合同綑綁固化。尤其電子商務、智慧城市等新經濟發展,自由職業會越來越流行,勞動權益的保障亦必須具前瞻性,才不至於讓法律成為新經濟萌芽和行業變革的障礙。

Copyright@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