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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花法制約 兩年後復常

  • 2014-06-05

2014/6/5

來源:澳門日報

 

 

 

 

 

《樓花法》去年六月一日實施,不少樓花趕於法例生效前推出,導致去年五月樓花成交量價大幅飆升。一年過去,地產業界認為,《樓花法》可規範行業發展,但程序增加,自然制約樓花銷售,估計市場需要多兩年才能恢復正常。

建築置業商會理事長謝思訓表示,《樓花法》實施一年,為行業帶來規範,絕對有立法需要,且必須要嚴謹執行,因近年澳門發展加劇、國際資金流入持續增加,但很多法規不太健全,加上現時樓價已升至一定的高位,住宅平均呎價已升至8,000元,對很多家庭而言,買樓已是人生重要的投資。

行政效率慢影響大

法例推出後,可避免過去“一屋多賣”等不正常現象,加上適逢“辣招”推出,不少地產商需要一段時間才適應樓花法,故推出新盤量減少,成交亦較法例生效前大減。

社會意見認為,縱使本澳已實施《樓花法》,但規管上與香港仍存在差距,尤其在定價方面。他認為,香港樓花價格須向政府上報,若更改價格,須重新上報,不可擅自更改。

澳門現時的方法較靈活,倘跟隨香港,每次更改價格均要上報政府,澳門行政當局必須快速回應,如行政效率未能跟上,對商業行動影響較嚴重。所以不但要有法例,法例的執行方式、配套是否全面也很重要。澳門過去一年有很多新法律推出,往往因市場參與者包括政府部門對法例不熟悉,均要給予時間適應。

一手受限二手貨緊

地產業總商會會長鍾小健表示,《樓花法》出發點是好事,市場有立法需要,但政府每立一項法例均會增加程序,時間亦會延長,市場可供應數量亦會減少,市場需要磨合期。過去一年,樓花公開發售數量受制約,發展商首先要具備施工准照、完成地基工程及分層登記才可銷售樓花,由入則、批則、施工、完成地基工程,大型樓盤往往需要三年,現時過了一年,估計尚有兩年市場才能恢復正常。

《樓花法》實施首三年必定抑制樓花銷售數量,市場現時一手供應受限,加上特別印花稅限兩年禁售期,二手供應亦緊張,導致整體市場供不應求。

觀望三部法律細節

過去工務局新入則祇需等三個月,現時發展商建樓要符合《土地法》、《文化遺產保護法》、《城市規劃法》,單是等待審批街影條件規劃圖就要等半年。此外,倘要待文化局等部門審批,將受衆多法律規範,過去三年已可建成樓宇,現時三年不可能,估計起碼要再多一年。再者,發展商仍在等待政府公佈三部法律的很多細節內容,由於政策未明朗,有實力的發展商均處觀望。

發展商受制約,越遲推出市面價格自然越高。現時人工、材料價格、人民幣、溢價金一直上升,建築成本上升等同推高了樓價。過去建築成本每呎祇需500元,後來升至1,500元,現時甚至升至2,000元,較為優質的樓盤建築成本升至3,000元。幸而現時利息較低,倘上調成本會更高,故多個新法實施下,無形中增加了成本。按照本澳經濟發展,樓價年均增長10-15%亦屬健康,升幅過急或下跌均不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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