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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猶豫 一成願簽放盤紙

  • 2013-07-22

2013-7-12

來源:澳門日報

 

 

 

房屋局容許地產中介本月十一日向當局備案中介法生效前已委託的盤源,獲半年免簽“放盤紙”寬限期。昨為最後一天備案期,不少地產中介趕交資料。有地產中介表示,備案對生意沒有多大保障,已有轉行或結業準備。大部分業主仍猶豫觀望,不願簽署“放盤紙”,希望政府加強宣傳。

經營地產的李小姐表示,大部分業主仍需時間適應,無論同業或業主,對新法仍有很多疑問,沒有共識。部分業主不願提供個人資料,導致只有不足十個盤備案。即使政府提供半年寬限期,但要說服業主簽署“放盤紙”實在困難,短期內生意每下愈況。希望政府多加宣傳,令業主明白放盤有義務要簽紙,並應盡量配合中介提供資料。坦言近年地產中介行業生意舉步維艱,新法令前景更不樂觀,已有轉行或結業的心理準備。

經紀簡小姐認為,立法不但影響生意,更重要是備案清單中要求將業主姓名、樓盤地址等資料交予當局,客戶擔心資料外洩,成為許多業主拒絕合作和業界抗拒的原因。是次提交了二十多個備案盤,願意合作的多為熟客,接近九成業主選擇封盤或自行放盤,不敢奢望生意額回升,來年或會轉行。

在地產中介公司從事行政工作的鄭先生表示,連日來公司不斷聯絡舊業主提供資料備案,遞交了八百五十個備案盤。雖然業主願意提供資料,但肯簽署“放盤紙”的不足一成,部分業主或買家仍未知需要簽紙才可合法放盤,希望政府能加強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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