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表示政府考慮制訂行政法規,規範公共道路工程施工,將對工程質量和工期控制不佳的承建商處以罰款。議員梁孫旭表示,未來公共工程在評標上,不應單純以價錢作為決定,而是要考慮公司往績,需確保工程優先聘用本地人,同時要加強罰則。
梁孫旭表示,去年本澳約有40宗重複開挖的道路工程,佔總體工作量一成以上,道路重複開挖因涉及路面質量問題。現時道路工程質量除了檢測外亦有罰則,可能由於罰則較輕,金額過低,導致缺乏阻嚇力,政府表示未來會透過處罰方式提高工程質量。
他指出,本澳鋪路的技術、標準、物料都並非較佳的,未必使用耐用物料,導致鋪路後不久又要重鋪。而氹仔運動場圓形地工程施工已久,但因沒有積極施工,導致影響交通、民生。
政府表示目前公共道路工程批給以價低者得為主,工程質量和工期控制不嚴格的情況時有發生。梁孫旭表示,價低者得的工程可能會沿用較差物料,工程質量沒有保障,而公司聘用外僱愈多、成本愈低。
應引入扣分制 優先聘本地人
明年政府動用185億公帑開展大型公共工程,梁孫旭表示,政府要有機制,未來在評標上,不應單純以價錢作決定,而要考慮公司往績,如果公司做得差,要引入扣分制,並需確保優先聘用本地人。「根據公司歷史,質量上、履行合約上有沒有做得不好,延期等,做得不好就扣分,將來政府亦應引入質量檢測,如果做得好就可以加分。」
他以市政署的公廁工程為例,並非以價低者得,而是考慮到公司是否聘請本地人,亦邀請3間監理公司所聘巡查承包公司的本地人有多少人,有沒有上班,確保聘用本地人。
「工程質量差,包括工程質量技術,施工過程缺乏監工,最後又要重新做過。」他表示,如能把握各環節的監督,有利提升公共工程質量。過去的公共工程,有公司寧願被罰款都不選擇提早開工,可能因罰則輕,政府要檢討罰款金額是否有足夠阻嚇力,藉以提升道路工程質量。
梁孫旭指出,目前,道路工程跨部門小組在溝通合作、行使公權力時是否足夠?如跨部門小組在協調、監管上不到位,讓道路工程有問題,政府要提升跨部門工作小組協作,提高施工效率。近年涉及水電的掘路工程較多,政府、機構亦要考慮社會發展,作出前瞻預估,避免因電力不足重新開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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