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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不公 理順銷售環境

  • 201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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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3

來源:澳門日報

 

過去十年,本澳經濟騰飛,樓價漲十倍,居民收入雖然提升,但與樓價距離越來越遠。

樓價近年拾級而上,政府為調控房地產推出系列措施。一○年推出“劉八招”,一二年再推“新八招”,樓市成交量已創非典以來新低,但樓價依然直線上升。最近新樓呎價已達一萬七千元水平。

從政府角度,推出眾多措施已達抑制炒風成效,外地人置業比例已不足一成,然而是否代表炒風不存在?本澳向來投資工具較少,大部分人以房地產作為主要的投資產品,縱使逾九成買家均為本地人,當中首次置業所佔比例微乎其微。按照金管局指引,三百萬以下物業可申請九成按揭,現時四十年唐樓樓價已逾三百萬,該價位以上、八百萬以下,首期需要三成,連同估價差距,基本要五成首期才有機會“上車”。一般首次置業,再慳儉都難湊夠一兩百萬元,故估計大部分本地買家是購置二套或更多物業。

政府考慮調控措施時,不希望“出重拳”令本地居民受影響,甚至變成負資產。值得商榷的是,政府可透過政策規範行業操作,杜絕炒風,令市場交易更公開透明。以去年推出《樓花法》為例,政府規範發展商需要完成地基工程、完成分層登記、獲發銷售准證才可銷售樓花,避免發展商“爛尾”或一屋多賣,亦是對小買家最基本的保障。

但參考鄰地香港,樓花必須按實用面積計算,避免發展商銷售“發水樓”,本澳亦不乏實用率僅五成的豪宅樓,但香港規定售樓資訊誤導買家將判刑事;限制發展商不可銷售物業予親友,杜絕“摸貨”;所有價格需要向政府申報,縱使調價亦需通報政府。

反觀本澳,發展商“擠牙膏”式銷售樓花,擁有數百單位樓盤,每次祇銷售數十個,每日祇拋出十個,然後聲稱反應理想、供應量有限,翌日上調價格,數天內樓價哄抬不小。

政府推出調控措施不代表要打擊樓市,而是令市場真正持續發展,所有買家都可在更公平、透明環境下購買物業。畢竟樓價與整體經濟掛鈎,經濟向好,樓市自然上升,但政府亦有責任完善法律監管。小業主買樓置業,是人生中最重要的投資,當局應確保所有買家獲同等待遇,理順銷售環境,杜絕發展商透過中間環節舞高弄低,存在不公平現象,相信會較直接打擊樓市效果更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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