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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靜儀:勞動法律停滯不前

  • 2013-07-29

2013/7/28

來源:澳門日報

 

 

經濟欣欣向榮,本地失業率“低處未算低”,幾乎全民就業,每年施政報告針對就業及勞動權益的篇章不斷減少,但風光背後,身兼社協勞方代表的工聯副理事長李靜儀卻逐一盤點現存勞動事務的漏洞,最低工資立法緩慢、公積金構建一拖再拖、工傷意外法律的修訂無影無蹤、不合理解僱補償上限不合時宜、欠薪基金制度過於簡單等,法制的檢討及修訂統統沒有清晰的排序、規劃及時間表,未有張開“打工仔”的保障網。

修勞動法官欠積極

觀乎本澳整套與勞動事務關係較大的法律,全部集中在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立法,包括勞工法、工傷意外賠償法律及社保制度等,多年沿用且未有較大修訂。李靜儀指出,雖然回歸後當局集中關注勞工法的檢討修訂、社保制度的完善及覆蓋全民,亦基於外僱增加而立法規管,但其餘勞動事務的制度建設則停滯不前,甚至“闊佬懶理”,勞工界不催促,政府就不動。

在最低工資立法方面,勞工界自一九九八年推動《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時已明確列明,惜回歸初期經濟低迷,推動最低工資立法困難重重。現時經濟好轉,好應該有序推行立法工作,盡快落實。

構建雙層式社保第二層的公積金方面,無奈目前公積金制度仍處於政府注資階段,當局雖曾承諾去年介紹勞資如何參與的方案,但拖至今天仍未見。她認為,公積金制度牽涉太多複雜事務,包括資金管理及參與安排等,均需時討論。若前期工作拖時太久,公積金制度只會有排等。

工傷法律沿用廿載

工傷意外法律修訂方面,由於現行的法律已是一九九五年通過,至今已使用二十年,除過程中基於數年前建築業蓬勃,工傷意外率升高,但賠償額過低,才在社協討論五年賠償上限的調整,至於其餘條文基本不變。她表示,關於工傷意外法律的修訂,勞工界已向政府提出意見,冀檢討不購買保險的罰則、付款程序及工傷後第一責任人的釐清等,更關注覆蓋面的問題,尤其目前服務業員工不斷增加,員工在惡劣天氣上下班的保障並未寫進法律中,希望得以補充。惟政府從未就勞工界的建議作反饋。

除了從制度建設保障勞動者外,不少修法的建議並不需重建制度,但政府態度仍欠積極,一拖再拖。調整不合理解僱補償上限方面,她稱,無論新、舊勞工法,均已寫明有關金額需根據經濟發展調整,更應參考員工薪酬變化,但計算方法多年未調升,令覆蓋的僱員越來越少,最新提出的方案亦令人不滿;欠薪基金制度方面,雖然社保基金仍發揮作用,但條文相對簡單,始終起不到快速支援被拖欠薪金的僱員,社協亦已就此討論,惟至今無人清楚進展到哪個階段。

另外,社會強烈要求檢討外僱制度、打黑工機制等,但當局都未有清晰規劃;分判制度規管、職業介紹所規管等新制度的建設,更不見時間表。她希望當局就一系列勞動事務制度的構建及修訂,適時向社會介紹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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