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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宇:集體談判促工資平等

  • 2018-04-30

2018/4/30

議員、工聯總會副理事長李振宇表示,回觀澳門,在經濟輝煌的時期以及在經濟持續穩中回暖的當下,都存在着低薪工作並且狀況難以改善,不僅影響民生福祉及社會和諧,亦不利經濟的發展。究其原因,除與大量外僱存在和外僱輸入、退場管控不力,以及全面最低工資制度尚未建立有重大關係外,亦與集體談判制度尚未建立有莫大的關係。

李振宇指出,去年一份題為《不平等和工作世界:勞資關係和社會對話發揮甚麼作用?》(Inequalities and the World of Work: What role for industrial relations and social dialogue?)的報告,透過分析諸如工作時間,獲得就業、培訓、職業機會和社會保護方面等所存在的不平等,得出結論指:第一,在幾個歐洲國家,集體談判的削弱導致低薪工作的數量增加和勞動力之間的不平等加劇;相反,具有更集中或高度協調的集體談判制度的國家,如瑞典或比利時,在防止低工資或就業不安全狀況的增加和不平等的增長方面取得了成功。

第二,收入不平等程度低的國家,往往擁有強大的社會對話機制,促成男女工資差距縮小和僱員在非標準就業形式中擁有更好的工作條件。

第三,規定最低工資也有助於限制工資不平等,但前提是必須結合有效的集體談判。例如,在英國和波羅等國家,最低工資有助於提高最底層工作的薪資水平。然而,勞資關係制度還未能對工資和工作條件產生積極的溢出效應。相比之下,在比利時、愛爾蘭、法國和荷蘭,“制訂最低工資”和 “進行社會對話”相結合模式在客觀上避免了薪資和工作條件的分散。與其他歐洲國家相比,比利時是少數成功地防止了低薪工作蔓延和不平等增長的國家之一。它的最低工資水平高於大多數歐盟成員國,在減少底層最低工資數量的同時,多層次的集體談判對限制整體工資差異作出了貢獻。

最後是,一些國家的社會對話遭到侵蝕的狀況令人擔憂,需要為此制訂強有力的政策議程加以扭轉。如果人們想保持經濟增長和社會凝聚力,就必須加強集體談判,以遏制不平等。

有見及此,李振宇稱,處於重大轉型期的澳門,要在機遇與挑戰並存的當下,成功應對挑戰,切實抓好機遇,就必須在完善勞動立法修法、健全外僱管控機制、加快全面最低工資建立進程的同時,同步展開集體談判制度的建設,有效遏制社會不平等,促成社會發展成果合理分享和勞動關係更加和諧,激發社會生產活力,增強社會發展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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