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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宇:輸勞原則應重新定調

  • 2015-05-20

2015/5/20

來源:澳門日報

 

外地僱員問題向來是最受關注的社會熱點問題之一。工聯總會副理事長、社協勞方代表李振宇表示,特區政府已批出近廿一萬外僱,在澳人數亦達近十七萬五千,佔總就業人口比重百分之四十三點八,與就業人口的比值約為○點七八比一,離“二○一六年、二○一七年本地僱員和外僱比例將達一比一”的社會預測相差已經不多。

應循多種因素檢討

多年來,社會一直用“外僱大軍”形容外僱數量的龐大和暗喻由此引發的種種問題,如與本地居民爭奪通關、交通、住屋、醫療等設施資源,和妨礙本地僱員向上流動,乃至侵犯本地僱員的就業權和收入權等。只是有關問題似乎並未受到特區政府的足夠重視。對此,李振宇表達了看法,冀當局以更加務實的態度和更接地氣的做法,讓新思維產出好結果,構建好依法施政新常態。

在外僱輸入原則要求上,他指出,事實證明法律中輸入原則要求,已經與追求平衡協調發展的當今社會不相適應,甚至格格不入。將外僱輸入僅定位為勞動力不足的補充,只考慮了經濟發展的需要,忽視或弱化社會、文化發展需求因素,這在過往可能問題不大甚至符合當時實際,當下乃至未來一個時期卻不利於經濟、社會、文化等要素的協調發展和平衡推進,由此指導下構建的外僱管理機制自然隱患無窮。因此,相關法律尤其是《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聘用外地僱員法》和《規範聘用外地僱員許可內設定的條件或負擔》中的規定有必要檢討,將社會、文化甚至政治等多種因素納入檢討過程,從而有利於制訂出平衡度高、可行性強、持續性好的外僱政策和具體措施。

無訂明確退場機制

在落實外僱輸入補充原則的機制建設上,他認為存在的問題很多,但關鍵還在於“限量”、“限比”的機制建設不健全、不完善,既無總體上的輸入“量、比”規劃,亦無分行業、分工種的“量、比”控制準則,容易導致補充原則被曲解、被濫用、難落實好,不利於外僱政策的系統完善和公平營商環境(對大中小微企一視同仁)的構建。因此,在檢討外僱管理機制的過程中,特區政府應當對此加強研究,並着力推進和完善相關的機制建設。

在外僱退場機制建設問題上,李振宇表示,此一機制建設是整個外僱管理體系建設中必不可少的一環,這也是為何工聯總會和屬會多番強烈要求建立該機制的原因。遺憾的是,至今未有建立一個嚴格意義上或者說法律上明確的退場機制。現時,社會對於退場機制的理解各不相同,有人認為已有該機制,有人認為沒有,不利於實質性退場機制的確立。

落實兩優先減不滿

李振宇認為,兩種看法都能“自圓其說”,因為從不同的角度定義“退場機制”均可得出不同的結論,如從理論上講,可認為有退場機制,但從法律實質上講,則未必能談得上有退場機制。

現實生活中,社會要的是法律上明確的、可執行的、無爭議的和具實效的退場機制。因此,從解決實際問題的角度講,需要也應當建立法律上明確的退場機制,明晰法律規範中的退場機制的概念涵義、需遵循的原則、設定的條件,具體的執行措施保障、負面影響的控制等問題,令施政有充分的法律、法理依據,在落實“兩個優先:本地僱員就業優先,外僱退出‘優先’”,尋求“經濟社會發展與輸入、退出外僱”平衡點,有序推進外僱問題的改善和解決的同時,緩和本地僱員對外僱問題的焦慮和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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