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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偉幹:須評估整體法律能力

  • 2014-05-02

2014-5-1

來源:澳門日報

 

 

 

就今年三月法律範疇二等高級技術員中央開考筆試所出現的種種疑問,如量太多、題太難等,行政公職局長朱偉幹指出,是次招聘法律人員,對法律的基礎知識要求更嚴謹,除要有公共行政領域的法律知識外,也要懂重大法典,題目形式多可更有效評估准考人的法律綜合能力,從而更好選人。

三個鐘六十版試題

議員宋碧琪就上述考試提書面質詢,指筆試遲近一個小時才開考,監考人對准考人可參閱的法律法規可否有下劃線“五時花六時變”,甚至要求准考人撕掉法典序言,質疑執行標準不一、嚴謹不足。朱偉幹回覆稱,當局在考試前已公佈“准考人須知”及問題集。典試委員會在開考前發現,有准考人帶備的參考書中,含有非考試範圍所指的法律法規,或一些匯編含有註釋、註解及不屬於原法律的序言等資料,為免准考人違規被除名,故讓准考人處理。雖然用了一些時間,但考試的作答時間為三小時,亦不影響所有准考人的作答時間。

宋碧琪又質詢,當日試題量大,六十版試題當中包括簡答題、論述題、個案分析,全部要文字表述,涉及廣泛兼有重複,大多數人都不能在三小時內完成。朱偉幹解釋,知識考試的複雜程度視乎職程要求的學歷而定,是次開考法律範疇,對准考人的法律基礎知識要求更嚴謹,除具備公共行政領域的法律知識外,認識重大法典也不可少。所以考試涵蓋了特區組織及政制、公職法律制度、行政程序、工程、取得財貨及勞務的開支制度,有基本法、刑事、民事及商業實體法的內容,還有刑事及民事訴訟法。

試題雖多沒有重複

他表示,是次考試有四十題簡答題,三條論述題及三條案例分析題,簡答題雖多,但只要簡答,要求准考人有清晰的思維層次及邏輯。強調沒試題重複,因要求作答的核心內容都不相同。論述題、案例分析題方面,因法律高技着重法律範疇的科學技術研究,要撰寫意見書,參與法律項目及其實施,並提出解決方法等,上述試題可更有效地評估准考人的整體法律能力,有助挑選合適的法律人才。

朱偉幹又稱,至今開展了四次中央開考,公職局對監考人員會有試前培訓,亦有試後檢討,以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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