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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擬明年實施

  • 2015-06-12

2015/6/12

來源:澳門日報

 

備受爭議的《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細則性討論近尾聲,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與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等政府代表開會後,解開了三大難題,亦認同政府取態。大廈保安及清潔工最低工資奉行“雙軌制”:一、時薪三十元、日薪二百四十元;二、月薪六千二百四十元。三常會正草擬意見書,法案本月底或下月初可交大會細則性審議、表決。若通過,法律明年一月一日生效,一七年檢討最低工資水平;一八年底前再立法,以便澳門全面實施最低工資制度。

雙軌制計薪有別

三常會昨日上午十一時第十二次細則性討論該法案,政府明確了立法取態,三常會基本問題不大,會議四十二分鐘就結束,主席鄭志強會後向傳媒介紹會議內容。法案去年七月一日獲立法會全體會議一般性通過,小組細則性討論差不多一年,當中有三大爭議。其一是最低工資金額如何訂定。根據法案,分別是:一、時薪三十元、日薪二百四十元;二、月薪六千二百四十元。兩者在數字上有矛盾,按最低月薪、每天工作八小時、一個月三十天計算,最低時薪只得廿六元。另若按時薪三十元、每天工作八小時、三十天一個月計算,月薪應是七千二百元。爭議至上次會議仍未有共識。

兩計薪無大爭議

政府昨再解釋“雙軌制”緣由。政府二○○七年先行先試,率先在外判保安及清潔人員實施最低工資,一直奉行時薪、月薪兩種標準,執行八年以來情況良好,無任何爭議及勞資糾紛。再者,月薪僱員會有其他津貼、福利,如加班、雙糧等,但時薪僱員無其他津貼,所以月薪制的淨薪酬金額會與時薪制推算的不同。反過來,若月薪制人員用時薪三十元計算,其總體薪酬加福利會比時薪人員為高。現時世界不少國家地區都採“雙軌制”。梁司稱,若法案建議的“雙軌制”推行後仍無大問題,將來全面實行最低工資會沿用,調整金額時亦會一齊處理。鄭志強透露,三常會成員及列席議員對“雙軌制”都無意見。

立法減負面影響

法案第二大爭議是配套法律。自法案出台後,社會不斷有意見,怕很多大廈會在法律生效後大加管理費,繼而引發管理公司結業、業主不願加管理費等大廈管理問題,矛頭直指“分層物業共同部分管理制度”、“物業管理法律制度”缺位。梁司會上派定心丸,透露前者已進立法程序,後者亦已做完諮詢,很快亦可進立法程序。政府有信心兩部與大廈管理相關的法案很快可交立法會審議。鄭志強希望兩法案盡快立法,若配合得到,大廈保安及清潔工實行最低工資的爭拗及負面影響會少很多。

法案第三大爭議是公平性。據一三年數據,包括外僱在內,該年收入每月少於六千元的全職僱員共有三萬六千六百五十九人,撇除一萬八千八百一十七名家傭後,仍有一萬七千八百四十二人。但法案只保障當中的四千六百五十一人,餘下一萬三千多其他行業及職種的低薪人士被排除在外,他們現時的薪酬都低於法案所訂的最低工資水平。若法案只保障少數人,或衍生不公平情況,引發怨氣。

一八年全面實施

新屆政府三月已公開承諾,《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生效三年內,澳門便會全面實行最低工資,即向現法案之外的低薪人士許下承諾。梁司昨向三常會重申了上述取態,並決定將法案生效期由公佈後一百八十日,明確改為一六年一月一日。此意味着,一七年一月一日之後,可開始檢討法定最低工資的金額水平要否調整;一八年底前,即法律生效後的三年內,澳門將立法全面實行最低工資,屆時所有行業及職種都受保障。

法案埋尾快表決

鄭志強表示,三常會正草擬法案意見書,只待政府交正式的法案修訂文本即可簽署,預期爲本月下旬。若趕得及,可望今月底或下月初交法案予全體會議作細則性審議、表決。三常會昨又提醒政府,法案所訂的違法罰則比較重,法案獲通過後,當局必須加強宣傳及普法,宣傳時更要突出“雙軌制”,以防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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