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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調升至廿四萬
- 2014-07-18
2014-7-18
來源:澳門日報
政府昨日向社協執委會勞資代表介紹“調整不合理解僱補償上限”方案。社協協調員、勞工局長黃志雄稱,在平衡勞資雙方意見下,決定將最高賠償金額調升至廿四萬元,即按年資計算的月基本報酬月數維持為十二個月,報酬上限則調升至兩萬元,每兩年一檢,方案今日提交上級提請立法。與會勞資雙方皆不滿方案。
月報酬調至二萬
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昨日下午三時半在勞工局舉行執委會會議。會後,黃志雄表示,社協多次收集勞資雙方對“調整不合理解僱補償上限”的意見,在平衡雙方意見後,由現時最高的十六萬八千元調升至廿四萬元,即按年資計算的月基本報酬月數維持為十二個月,報酬上限則由現行的一萬四千元調升至兩萬元,每兩年檢討一次。強調方案已考慮本澳經濟狀況、僱主承受能力、就業情況等“一籃子”因素。方案提出的解僱上限是最低標準,僱主有能力做到更好、更優於此的賠償上限。
資方:二萬增幅大
資方代表黃國勝受訪稱,資方認同維持解僱補償年期十二個月為最高期限的方案,但報酬上限由一萬四千元調升至二萬元,資方認為增幅太大。坦言經濟雖然向好,惟中小企營商環境仍受租金、人資等影響,經營困難,期望調低報酬上限至一萬七千元。另外,政府提出的每兩年檢討,應改為按實際經濟情況檢討為佳。訂下年資計算賠償原意是鼓勵僱員長期留任,但觀乎目前澳門就業人口流動性很大,佔三分一以上僱員的任職年期在一至三年以內,資方認為訂此方案是不務實做法,憂慮會令資方恐慌。
勞方:須撤兩上限
勞方代表張文寬受訪時強調勞方不滿意方案,重申必須撤銷解僱賠償兩項上限,尤其是報酬上限調升至兩萬元的覆蓋面更少,“覆蓋面由最初逾八成減至不足七成”,影響僱員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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