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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補貼改分四季度發放

  • 2020-04-08

2020/4/8

日前出版的第十四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若干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第7/2020號行政法規,修改第6/2008號行政法規《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當中修改內容,包括其標的及性質、補貼的發放期數等。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其效力追溯至二○二○年一月一日。

修改後,《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的標的及性質中,修改為以臨時方式向低收入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發放工作收入補貼的規則,以紓緩當前經濟狀況所造成的生活壓力;發放期數方面,修改為二○二○年的每三個月為一季度,按此劃分為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的四期補貼。

第30/2020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澳門科技大學會計碩士學位課程的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及核准該課程的新學術與教學編排和學習計劃。自公佈翌日起生效。(法務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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