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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販聘外僱需探討
- 2014-11-07
2014/11/7
來源:澳門日報
本澳經濟持續發展,拉動各行業人資短缺,街市攤檔承租人多次透過不同團體反映請人難,希望政府准許承租人申請外僱,紓緩人手長期不足。
本澳街市攤檔多是“夫妻檔”或家人合力經營,由於街市長年無休,加上每日經營時間不短,民署相關法例亦准許街市攤檔承租人聘請人手協助經營。但近年社會持續發展,街市攤檔經營鮮有年輕人入行,不少承租人又年邁,甚至部分已離世,部分攤販“一腳踢”,要內外兼顧確實吃力,不少攤販嘆“想休息吓都難。”加上街市工作不少帶厭惡性,如劏雞、拆肉、劏魚、送貨等,自己子女都不願做,何況其他年輕人。“家庭式”經營,請伙記薪酬亦難與其他大公司、博企競爭,多年來“本地人幫工請唔到,外僱又冇着落”。
攤販訴求是現實需要,現時不少街市承租人都上了年紀,即使近幾年仍能應付經營,日後人手亦很可能出現問題,開放讓街市攤販申請外僱的訴求有需要進一步探討。但本澳外僱監管問題長期多漏洞,多讓一個行業申請外僱,隨時令有關問題更嚴重,黑工、過界勞工無疑影響本地人工作權益。因此,在開放讓攤檔聘用外僱的問題上,必須優化監管制度,嚴格審批,攤販團體或街市承租人亦可多提監察方案,例如配合民署稽查人員日常街市巡查工作,盡可能減少當中不規則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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