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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立法鼓勵增就業機會 聘用殘疾人士可獲稅務優惠

  • 2016-06-01

2016/06/01

來源:濠江日報

【特訊】社會工作局局長黃艷梅透露,財政局已完成研究殘疾人士稅務優惠和工作收入補貼措施,爭取儘快開展有關立法程序。初步建議凡聘用殘疾人士的所得補充稅和職業稅第二組納稅人,在結算其年度應繳稅款後,就聘用每名殘疾人士可獲得一定金額的額外稅務扣除。

黃艷梅昨日在立法會口頭質詢大會上回覆議員陳虹提出的質詢表示,截至2015年底,在公務員隊伍中,現職公共部門的殘疾人士有73人,約佔現職公務人員總數0.2%。現時,社工局提供經常性資助的8間職業康復設施合共提供約310個服務名額,而在2015年,透過該等機構轉介公開就業的殘疾人士約有104人,當中有60人成功獲得聘用。

近年,社會工作局亦推出《殘疾人士就業發展資助計劃》,支持民間機構設立社會企業,受助機構至少一半的僱員必須為殘疾人士。透過計劃期望為殘疾人士創造更多就業機會,進一步協助他們提高工作技能,融入公開的就業市場。 會上,多位議員質疑現行各項津貼制度未能鼓勵殘疾人士就業,並提出政府應起帶頭作用,積極聘用殘疾人士,建立機制幫助他們自強自信、自力更生。

對此,黃艷梅表示認同,政府帶頭關顧殘疾人士責無旁貸。她表示,本澳殘疾人士就業狀況不太差,政府對殘疾人士的經濟援助,會透過積極人生計劃支持,當殘疾人士找到高於政府給付援助金額的工作時,不會即時扣減其獲得的援助金,而是採取逐步扣減方式,鼓勵殘疾人士脫貧和自力更新,過去亦有成功例子。

黃艷梅又透露,政府正考慮重新就業的殘疾人士領取社保殘疾金,不會即時扣減或停發殘疾金。 至於訂立聘用殘疾人士配額制度,黃艷梅認為是一個相當複雜的議題,需要跨部門作深入研究和分析。但據她了解,世衛組織於2011年發表的世界殘疾報告中,曾檢視世界各地推行殘疾人士就業配額情況,認為該措施的效果不太理想,因此未建議各國全面推行;國際勞工組織也曾進行相關研究,發現有些海外國家推行強制性就業配額制度不太成功,部分國家甚至取消了實行相關制度。她表示,主要應該考慮當地殘疾人士數目是否足夠,譬如有多年推行配額制度經驗的日本,殘疾人口不多,部分企業因不能聘用足夠的殘疾人士而需繳納罰款。她續稱,局方持開放態度聽取任何意見,將研究分析本澳是否適用上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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