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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策因地制宜切合所需

  • 2017-12-28

2017/12/28

面對樓價高企,各地政府想方設法“出招”調控樓市。然而樓市越調越升,因市場看到供需不平衡,結果樓價持續“乾升”。當下政府再“出口術”預告出招,未知是否屬實,但市場更擔憂政府“落錯藥”,影響深遠。

與澳門一海之隔的香港,樓價較澳門更居高不下。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日前坦言,樓市受各類因素影響,過往推出的“辣招”無助壓抑樓市,根本問題在於供應不足。現時家庭人口雖下跌,但年輕人追求私人空間,為樓市創造剛性需求。過去政府土地開拓工作滯後,未來將持續增加土地供應,研究不同房屋政策,滿足居民需要。

放眼房屋政策,本澳雖定位“社屋為主、經屋為輔”,但比較供應量,經屋比例明顯較高。中央年初一錘定音:屋是用來住的、不是炒的!本澳房屋政策更應有新定位和考量。政府可考慮從增加社屋單位入手,社屋可分不同類別、不同收費,以租住形式為居民解決居住問題,並非解決置業問題。

德勤香港早前建議,港府可考慮讓首置人士獲減免五成印花稅,並向租住居所者提供上限十萬元的薪俸稅扣稅額。樓價越升越高之際,租金水漲船高,因此,考慮如何扶助居民置業,亦需要研究如何資助租樓。

無獨有偶,建設銀行廣東省分行日前宣佈發展“租購並舉”,推動實現住有所居。該行將推出存房貸業務,提升租賃住房流動性。房東可把住房租賃權出售給銀行,銀行一次性支付租金。銀行可更容易掌握市場有哪些單位是短租或長租,且可引導房東把短租房交給建行做長租房。一次性拿到一定年期的租金且無後顧之憂,這誘因相信可令市場上的長租房數量增加,且有助穩定租金。

政策須因地制宜,不能生搬硬套,各地樓市措施都應針對實況,倘不適合便要“變陣”。內地值得學習的遠不止於政策精神或措施本身,而是不斷針對現實問題,推陳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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