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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網站公佈中介准照
- 2013-04-22
2013-4-19
來源:澳門日報
房屋局法律事務處處長任利凌表示,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正式實施後,所有房地產經紀准照持有人均需配戴由聘用機構發出的工作證,消費者可在房屋局網站上查閱准照的資料,確認准照的真偽。
房屋局法律事務處處長任利凌、房地產中介業務小組職務主管李寶儀、勞工事務局技能鑒定處處長余桂生昨日上午出席電台節目,介紹《房地中介業務法》,並與聽衆互動交流。
有消費者關注如何識別及確認房地產經紀准照及房地產中介人准照的真偽。任利凌表示,所有房地產經紀准照持有人需受聘於地產公司,工作時需佩戴由地產公司給予的工作證。工作證上列出姓名、經紀准照編號、有效期及聘用公司等,房屋局會在網站上公佈這些資料,供公衆查詢。
房地產經紀准照及房地產中介人准照的持有人均需遵守誠信、忠誠及保密原則,在促進交易順利進行及訂立房地產合同的過程中,需對客戶負上誠信、忠誠及保密的責任。中介人所掌握的一切資訊必須如實通知客戶,倘有隱瞞或欺詐,即違反中介人義務。倘中介人代表買賣雙方的顧客,法律也要求中介盡互相通報及資訊披露的義務,透過各種措施消除資訊不平等,避免中介人哄價及抬價。
無訂定佣金上下限
房地產中介人與客戶需以書面形式簽訂房地產中介合同,保障中介人及消費者雙方利益,雙方的權利、義務及佣金均要列明。值得一提的是,法律沒有為佣金訂定上下限,由中介人與消費者協議訂立。有居民質疑當局為何不禁止外地人考取房地產經紀或中介人准照。任利凌解釋,外地居民擁有本澳房地產經紀准照,不代表可在澳從事相關行業。外地居民要從事地產業,均要按照相關勞務法例、取得合法的工作許可,才可從事相關工作。
余桂生表示,房地產經紀技能鑒定測試料六月開始接受報名,考題以電腦隨機抽出,測試時間為三小時。測試內容已放在勞工事務局網站上,居民可查閱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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