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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永春:招聘須公開公平公正

  • 2017-03-13

2017/3/11

廉政專員張永春指出,公共部門招聘必須保障市民有平等求職機會,施政亦不能不計成本、以部門利益為先,否則公務員人數和公共財政開支都將失控,着文化局盡快糾正違法問題。

張永春在報告中提到,每有公職開考,均會吸引大批市民投考,政府亦不斷完善公共部門人員招聘制度,透過中央招聘、統一開考等,避免各自為政、私相授受、任人唯親。但近年文化局違反法律,繞過上級機關,以取得勞務方式長期大量聘請工作人員,其中招聘信息不公開、甄選不嚴謹、涉嫌違反迴避制度等問題尤為突出。公共部門在人員招聘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開考、中央招聘、統一開考的法律規定,確保人員招聘程序的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執行有關迴避的法律規定,保障澳門居民享有平等求取公職的機會。

報告指出,近年文化局舉辦的各類活動不斷增加,但是工作增加不一定要加人手,部門領導應先考慮優化內部分工、挖掘人員潛力、提升工作效率,增聘人員僅是最後手段。若實在無法應付,適當增聘人員無可厚非,但必須依法進行,而且需具備相應的財政預算。文化局利用本應用作舉辦文化活動的文化基金預算,大量聘請取得勞務人員,對聘請人員數量及費用沒上限,不符合公共財政管理應有的要求。

張永春強調,施政不能不計成本,必須“量入為出”、審慎理財;在追求工作成效的同時,不能無視特區政府的整體人員聘用規劃,不能部門利益為先、“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否則,特區公務人員的數量和公共財政的開支都將面臨失控。

廉署建議文化局盡快糾正違法以取得勞務方式聘請具勞動僱傭關係的工作人員的情況。根據廉政專員批示,文化局須自昨日起計十天內,通知與該局簽署 “工作協定 ”的人員依法向廉署申報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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