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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界倡快批施工准照,其他

  • 2013-05-06

2013/5/4

來源:澳門日報

 

 

 

近期多個樓花趕在新樓花法出台前銷售。新法要求未來樓花銷售須先具備施工准照、完成地基及完成臨時分層登記三項條件,才可向政府申請售樓紙。市場預料新法落成後,未來一段時間大型樓花盤將現“真空期”,建議政府施工准照要盡快批出。

建築置業商會會長劉永誠表示,將來樓花銷售須完成地基工程,建議政府施工准照審批可盡量加快,以加快建築期。至於毋需地基工程的五層高樓花,估計影響較微,相信可彌補市場需要。

發展商未來會因應市場需要逐步推盤,估計供應量不多。地基工程最少要一年,且要符合三大條件才可申請售樓紙。早前市場已銷售不少樓花,相信已滿足部分買家需要;加上其他在建樓宇及二手樓有不同的住宅供應,問題不大。他相信,具備條件的發展商不會拖延工期,關鍵是政府申請施工准照進度。祇有增加供應量、市場資訊透明,居民才會對後市有信心,有意置業的居民不會“一窩蜂”搶購,毋需急於入市,樓價會更為健康。

有發展商認為,新法可保障消費者,不過對自由市場多少有影響。未來新盤供應,一方面要配合三大條件,亦要視乎發展商推盤的積極態度。估計新法實施後,樓市供應將面臨一段“過渡期”。畢竟現時土地資源有限,不少項目會做地下停車場,涉及挖掘地下工程,完成地基最少要近兩年。有地產業者稱,新法實施初期政府執行會較謹慎,相信程序會較慢,加上又要符合衆多條件,樓花供應將現“真空期”。屆時市場可買的新樓估計就是舊城區的五層高物業,大型樓盤的影響會較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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