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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商會:專業認證法案待完善

  • 2014-03-14

2014-3-14

來源:澳門日報

 

 

 

《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內的認可、登記、註冊和執業資格法律制度》法律草案框架在建築業界引起迴響,建築置業商會向立法會專業團體議員辦事處提出意見,對法案中多達十三個專業認證項目有保留,建議以建築範疇為主的四個項目為登記,其他九個項目可歸納其中。

專業人士嚴重短缺

建築置業商會邀請會員及工務局代表對《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內的認可、登記、註冊和執業資格法律制度》法律草案框架展開討論,並將意見書遞交立法會專業團體議員辦事處,希望跟進。商會對草案中提出適用的十三項專業認證項目有保留,主要原因是本地區人力資源,包括專業人士,暫時出現嚴重短缺,將未能即時有足夠專業人士處理多達十三個項目,建議應以建築範疇為主的四個項目作為登記,包括建築學、土木工程學、機電工程學及燃料工程學,認證後以識別將來作為簽署文件之認可,其餘九個項目可分別歸納四個主要項目範疇內。如景觀建築、城市規劃納入建築學,環境工程、交通工程可納入建築學或土木工程學;消防工程可納入土木工程學或機電工程學;電機工程、機械工程、工業工程可納入機電工程學;化學工程可納入燃料工程學。又或循序漸進,因應現實情況分階段將十三個專業作獨立認證。

委員會業界宜佔半

商會並建議每年進修時數不少於十小時為限。對於委員會職權及組成問題,業界對其職權存有疑問,希望多考慮委員會的裁量權是否為最終裁決權,並建議設立上訴機制;對於與其他地區專業互認,認為委員會應主要促進及協助有關工作,學歷專業認證應由教育部門負責,無需功能重疊;草案建議委員會內來自私營機構專業人士不可多於公共行政當局的代表,業界則認為各自一半最為適合。

提供專業保險不多

對於草案中有關登記要件、專業職務、民事責任保障等問題,商會提出多方面意見。業界指本地業界對提供專業保險興趣不高,在現時社會上未能提供專業保險購買的時候,強行立法將帶出嚴重社會問題,建議當局在適當時候與本地區保險業研究提供有關專業保險。

團體表示支持政府透過立法提升行業專業,優化行業長遠發展,但亦需切合行業實際操作及社會現實情況作深入研究,同時政府各部門亦應互相協調,讓相關條文具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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