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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資格制度有序落實

  • 2015-10-12

2015/10/12

來源:澳門日報

 

第一/二○一五號法律《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制度》已於七月一日生效。特區政府期望透過資格制度的建立,配合社會發展,為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創造條件,最終達至與國際接軌。

目前有關資格制度的各項工作正按序開展,包括正接受符合資格制度過渡規定人士申請專業資格認可和登記,以及舉辦多場面向專業人士的特別培訓課程。

過渡規定保現職者

資格制度適用的十三個專業範疇包括建築學、景觀建築學、城市規劃學、土木工程學、消防工程學、環境工程學、電機工程學、機電工程學、機械工程學、化學工程學、工業工程學、燃料工程學及交通工程學。根據法律設立的“建築、工程及城市規劃專業委員會”將執行專業資格的認可及登記程序,並由土地工務運輸局負責註冊工作。只有經註冊的專業人士,才可執行計劃編製、工程指導和工程監察等職務,在專業登記及執業註冊的同時,資格制度同時明確了專業職務的責任、監察、處罰等定義與規範,以及新增實習、考試制度及持續進修等專業持續發展機制,構成一套相對完整的專業資格認可及執業註冊制度。

資格制度設有過渡機制,按《都市建築總章程》規定已註冊人士可繼續從事專業工作,從未註冊但在澳門特區已從事相關職務人士也可得到過渡。土地工務運輸局正接受符合過渡規定人士申請專業資格認可和登記,以便這些現職專業人士完成註冊或註冊續期,繼續從事職務。申請手續流程、表格及聲明書已上載到委員會網站(www.caeu.gov.mo)。

特別培訓反應踴躍

專業資格制度特別培訓參與情況踴躍為促進專業人士不斷自我提升,資格制度增設持續進修活動和特別培訓規定,土地工務運輸局自九月起舉辦多場特別培訓,課程內容主要包括關於編製計劃、指導工程和監察工程的行政程序,以及適用的法例及技術規章。因應報名情況踴躍,工務局計劃增辦特別培訓課程並安排於周末舉行,以回應不同專業人士需要,課程具體時間及安排詳情將另行公佈。特別培訓課程報名表格及課程詳情可參閱局方網頁(http://www.dssopt.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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