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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專業認證爭完成初議

  • 2014-08-06

2014/8/6

來源:澳門日報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續與政府代表討論《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內的認可、登記、註冊和執業資格法律制度》法案,主要圍繞七類工程師的執業資格,雙方並無太大爭議。一常會主席關翠杏稱,爭取今個會期內完成法案的初步討論,以便政府可利用立法會休會期間完成法案文本修訂。

休會期待政府修訂

一常會昨日下午三時繼續細則性討論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等政府代表出席。繼早前介紹了建築師、景觀建築師、土木工程師的執業資格及工作範圍後,昨續討論消防、電機、機電、機械、化學、工業及燃料等七類工程師的執業資格,即日後負責的工作範疇,可編製及簽署計劃。

當中,委員會關注城規師無法單獨編製計劃。政府解釋,因為整體城規將由政府負責,具體項目城規涉及景觀及建築範疇,法案要求至少由一名城規師、一名建築師或景觀建築師,及一名土木工程師、交通工程師或環境工程師等多範疇小組共同編製計劃。

執罰擬工務局負責

政府亦向委員會初步介紹第七章“監察及行政違法行為”的條文,委員會關注條文並未訂明監督、執罰實體部門。政府回應稱,按法案條文分析應由工務局負責,委員會建議政府在法案列明負責部門。

關翠杏稱,立法會將於八月十五日休會,委員會爭取休會前再召開一次會議,完成剩餘十多條文的討論,力爭今個會期內完成法案的初步討論,以便政府可利用休會期間修訂法案文本。最終能否按預期進行須視乎實際會議進度。新會期重開後,亦須視乎政府交回的新文本有否落實委員會的建議,才知會否再有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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