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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勞資權益 促經濟發展

  • 2017-11-05

2017/11/2

政府最近就修改“勞工法”部分內容公開諮詢,社會熱議。勞方希望爭取更多權益保障;資方對此不反對,但要顧及中小企經營壓力,並期望新制度增加勞資協商空間,彈性處理疊假等問題。

過去經濟不景氣,居民“搵朝唔得晚”,寧願減少休假,賺取更多收入糊口。隨着社會經濟改善,僱員收入穩定,追求工作與生活取得平衡。但值得思考的是,澳門與周邊地區不同,澳門除博企外,大部分都是中小企業,人手有限,提供更多權益保障,必須思考企業以至行業整體的承受力,量力而為。

過去社會較大的爭議是,於十天強制性假期上班所引發的“三工”問題。對中小企而言,考慮成本增加與收入比較,近年不少商舗都寧願休假。然而,社會亦有意見認為,澳門已定位為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現時更是“美食之都”,但服務性行業在假期不營業,連旅遊城市的基本條件都難達標。

現時政府有意引入選定部分強制性假日機制,可選三天強制假與非強制假對調;並增加強制性假日補償休假的靈活性,把規定三十天內補休調整為三個月內。“十選三”方案試圖折衷與平衡,但勞方已表明強制性假期無商量餘地。最終如何定奪,仍待政府收集及分析總體意見內容,慎重決策。

踏入知識型經濟年代,歐美地區企業重視的不再是勞力,而是用時間提升“腦力”,企業不會祇關注員工每日上班時數,更多檢視員工的工作績效。這思維在澳門相信未必一下可轉變,但值得深思的是,僱主希望靈活處理問題,更應適當予僱員以彈性。

政府檢討修訂勞工法,希望令社會、企業更和諧。平情而論,僱傭關係保持適度彈性,有利協商,且更符合產業轉型、自由職業興起的就業趨勢。絕大多數僱主都希望勞資有商有量,深明僱員是企業最珍貴的資源,在條件許可下相信會為員工提供更多保障。最重要的是如何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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