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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抨非全職制剝削僱員

  • 2017-10-09

2017/10/9

就勞工局建議制訂無須供社保、無解約賠償的“非全職工作制度”,在諮詢會發言的多名市民均表示反對,批評該制剝削僱員權利。

當局建議,僱員每四周工作時數不超過七十二小時、勞資雙方同意,便可採用“非全職工作制度”。勞工事務局副局長吳惠嫻在諮詢會中表示,常遇到一些投訴個案,僱主將一些每四周工作超過七十二小時的僱員,視為兼職,不提供任何福利假期。但當到法院打官司時,不同的法官就會有不同的理解及判決。

非全職毫無保障

有意見認為,應如《勞動關係法》般處理,亦有主張兼職沒有相關福利。為免出現不穩定的權利義務,有需要訂清甚麼才是非全職制度;若不屬非全職時,便應以《勞動關係法》全職制度的福利待遇處理。

立法議員關翠杏直言,政府提出的“非全職工作制度”存在諸多問題。《勞動關係法》雖列明以特別法例訂定該制,但並無規定原則及邏輯。當局所制訂的建議方案冇社保、冇解約賠償、冇有薪病假或產假,毫無保障。質疑當局到底是鼓勵非全職工作,還是希望大家不要參與?僱主連社保如此微小的責任都不需承擔,還是否屬勞動關係?形容打工仔本已屬弱勢、非全職僱員更是“弱勢中的弱勢”。

新澳門博彩員工權益會理事長周銹芳形容當局“好心做壞事”。據她了解,年前宴會兼職時薪為六十元,現時由於人資過剩,已降至四十五元或五十元。有市民由於家庭或學習關係,而未能全職工作,若當局訂定七十二小時此一界線,僱主或會為免負擔福利責任,而刻意令僱員開工不足,影響打工仔生計。

恐通過傾斜資方

同場發言的羅小姐擔心,此制一出會有僱主刻意將全職員工變成非全職,以避免向僱員提供應有福利,形容該制倒退、向資本家傾斜。亦有意見指,“非全職工作制度”無法鼓勵就業,打工仔權利遭剝削,相當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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