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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釋建築專業認證

  • 2013-12-10

2013-12-10

來源:澳門日報

 

 

 

土地工務運輸局訊:《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內的認可、登記、註冊和執業資格法律制度》法案,已於立法會獲一般性通過,土地工務運輸局代表日前應邀出席澳門建築置業商會舉辦的座談會,介紹法案內容,收集會員意見。副局長陳寶霞表示,倘法律獲通過並實施,可配合本澳社會發展,回應民間訴求,政府亦希望藉此創設機制,讓建築及城市規劃專業具有可持續發展的條件。

認可註冊分開處理

土地工務運輸局日前前往澳門建築置業商會,出席該會舉行的“慶祝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十四周年暨《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內的認可、登記、註冊和執業資格法律制度》座談會”,詳細解說法案立法原委、條文內容及業界關注的事項並討論。座談會由該會會長劉永誠及理事長謝思訓主持,共三十多名理監事成員出席。

陳寶霞表示,現時,負責編製計劃、指導和施行工程的技術員,其資格及責任事宜,由第79/85/M號法令《都市建築總章程》規範,技術員須先在土地工務運輸局註冊,才可執行職務。新法案新增了專業認可的登記,並與職務註冊執業分開處理。

其中,專業資格認可和登記事宜由“建築及工程專業委員會”負責,擁有相關學科專業範疇學士學位的本澳居民,根據所擁有學位已完成至少兩年全職或五年非全職實習期,而且認可考試成績及格者,可向委員會申請辦理登記。(法案設有過渡制度,擁有上述學位並於法律生效日已在本澳建築及城規範疇從事相關職業的人士,在兩年內申請登記可免除實習及考試。)

創造向上流動條件

執業資格的取得則透過土地工務運輸局申請辦理註冊,因此,在委員會預先辦理資格認可和登記為最基本條件,否則該等專業人員不得就計劃編製、工程指導和工程監察三種職務在土地工務運輸局註冊。當中,工程監察的職務為法案新增,旨在代表工程主監察,工程指導職務是協助承建商管理施工運作。陳寶霞等還介紹了法案有關實習、持續進修、保險及處罰等事宜。

與會者踴躍發言及提問,關注問題廣泛。劉永誠表示,有關認證制度對於整個行業,不論建築設計、工程及顧問等的相關專業人士來說都相當重要,而且回應了特區政府培養本地人才的施政理念。將來法案獲通過後,有助專業人士拓展更廣闊的事業發展空間,創造青年人向上流動的條件。

出席活動的土地工務運輸局代表還有城市建設廳長陳榮喜、准照處長區炳堅、監察處長梁俊佳及工程師彭志銘等;建置商會成員有副會長區金蓉、莫均益,副理事長梁竟成、麥文新、莫志偉,以及副監事長區秉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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