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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法修訂案行會討論中

  • 2014-07-17

2014/7/16

來源:澳門日報

 

金融管理局行政委員會委員潘志輝稱,《核准對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所引致之損害之彌補之法律制度》(俗稱“工傷賠償法”)修改本文已送交行政會討論。近年極少接到保險公司拖延支付補償的投訴個案。

議員林香生口頭質詢“工傷賠償法”的修訂進程,並質詢當局有何良策處理投訴個案。

潘志輝指出,經過多方磋商,該法於近年取得兩大修法共識,包括當僱員在惡劣天氣上下班途中亦受保障,及有關單位必須每十五天支付醫療費用。文本及相關資料上月已送交行政會討論,相信法案可回應社會憂慮,待日後文本送交立法會後,議員亦可就法案內容提建議。

他表示,金管局一○年推出投訴處理指引,一二年與勞工局及保險業建立恆常會議機制。勞工局向保險公司轉達投訴個案後,公司需於七天內回應。一般情況下三十天內要解決個案,需進入法律程序釐清意外性質及責任方的個案除外。當局在○七年收到近百宗有關投訴,經多年演進,一二年只收到四宗,去年九千多宗工作保險追保個案中,投訴率為零。今年截至現時為止亦未收到任何投訴。他呼籲議員若知悉拖延個案可轉介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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