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Detail

完美激勵:激發欲望而不是提高滿意度

  • 2014-05-08

激勵員工的本質,是讓員工的工作潛能得以充分釋放和發揮。每個人都是一座能量的工廠,人體中超過90%的能量從來沒有被使用過。

動力取決於情緒。要想充分調動員工的潛能,就必須激發員工積極而振奮的情緒,激勵性的能量才會被釋放出來。

傳統的激發動力理論關注“需求”,強調根據員工不同的需求而採取不同的激勵,通過滿足員工的“需求”而增加員工的“滿意度”。而事實上,增加 “滿意度”並不一定能夠有效激發員工的工作動力。其實管理大師德魯克也有相同的觀點,他甚至認為“員工滿意度”這個概念“可以說毫無意義”,德魯克認為 “就算它具有某種意義,’員工滿意度’仍然不足以激勵員工充分滿足企業的需求。”比如一個人不滿意他的工作,可能是無法從工作中獲得滿足,也可能是因為他想要有所長進,想要改善他和所屬團隊的表現,想要完成更大更好的任務。這種對現狀的不滿意,恰恰是激發他工作動力的積極因素,而不是阻礙因素。因此,“員工滿意度”在激勵中毫無意義,但是很多企業仍然把激勵局限在提高“員工滿意度”上做文章,這是目前管理實踐中一個致命的誤區。

那麼,如何才能有效激發員工的工作動力呢?《完美激勵》認為“欲望驅動自我激勵”,激發員工動力的因素是“欲望”,而不是“需求”。“需求”只是生存的必要條件,“欲望”則是我們主動想要得到的事物。一個人的“欲望”就是“我想要”,具有激勵作用;而“需求”則是“我有”,則沒有激勵作用。不滿足於現狀是人的本性,不滿足才能產生欲望。因此,激發員工的動力,本質上就是激發員工的“欲望”。《完美激勵》一書列舉了人類有八種主要的欲望:

第一,活動欲。活動欲反映了人類對刺激—活躍、參與、享受生活——與生俱來的嚮往。員工希望主動和參與,希望工作多些花樣。

第二,佔有欲。一個人擁有多少東西,已經成其個人價值的首要尺度。佔有不只限於物質的擁有,心理佔有可能比物質佔有更重要。員工希望“佔有”他們的工作,他們希望有這樣的感覺:自己對這份工作或者某個大專案負有責任。為此他們願意工作很長時間或者接受較低的工資待遇。但是在工作場所,我們很少嘗試去滿足員工的這些潛在佔有欲。

第三,權利欲。權利欲在人性之中也是根深蒂固的,人們希望自己選擇,渴望掌控自己的命運。公司通過有效“授權”,就可以釋放出員工巨大的工作動力。

第四,親近欲。每個人都有與別人互動和交往的欲望。工作佔據了一個人人生中最重要的階段和大部分時間,工作場所是員工社會交往的主要場所。因此,在組織中構建和諧的團隊,形成人和人之間相互支持和幫助的關係,增強員工對自身社會身份的認同感和歸屬感,是激勵員工的重要途徑。

第五,能力欲。人一出生就有能力欲,它是最基本的人類欲望,人類的生存依賴於能力,能力處於自尊的核心,人生中沒有哪種感覺比獲得能力更好了。擁有能力是一種深刻而持久的欲望。所有員工都希望在工作中獲得更多能力,企業要為員工創造這樣一種能夠不斷學習和成長的環境。

第六,成就欲。成就欲處於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從成就獲得的最終滿足是驕傲,或者是完成工作之後的充實感。如果員工在工作中能夠獲得成就感,那麼任何外部的獎勵都是沒有必要的。甚至有時外部的獎勵還會減少成就感所帶來的快樂。

第七,被認可欲。每個人都希望被別人讚賞和理解,希望因為他們的優點和貢獻而受到認可。得不到足夠認可的員工,會變得鬱悶和消極。給予認可的方式有多種,包括金錢、禮物甚至是一句簡單的“謝謝”。

第八,信仰欲。“人對意義的追尋,是其生命的第一驅動力量。”人們為了自己心中的理想和信仰,甚至可以獻出自己的生命。

德魯克認為激勵員工“唯一有效的方法是加強員工的責任感,而非滿意度”,德魯克提出可以通過以下四種方式來造就負責任的員工:慎重安排員工職務、設定高績效標準、提供員工自我控制所需資訊、擁有管理者願景等。可見,德魯克提出的造就負責任的員工,本質也是滿足員工對工作的“佔有欲”、“權利欲”、“能力欲”和“成就欲”等人類主要的欲望。

總之,激發員工工作動力必須充分關注員工的情緒,盡力激發員工積極而振奮的情緒。而有效調動員工積極而振奮情緒的,是欲望,而不是“需求”。因此,激發員工欲望,是企業在員工激勵管理中的新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