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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公民待遇循序漸進 助區域融合

  • 2017-08-11

2017/8/11

中央政府積極研究和出台措施,便利港澳居民在內地生活就業。有學者認為,回歸多年後,內地條件成熟下,循序漸進讓港澳居民享有內地公民待遇,有助區域融合發展。另有會計、人資公司認為,內地市場大,提供廣闊空間,為部分在內地發展的澳人提供鍛煉機會。就業上關注兩地稅務差異,建議給予優惠措施。

創設制度多種選擇

經濟學會理事長柳智毅表示,中央積極研究和陸續出台措施便利港澳人在內地發展,是完善“一國兩制”下港澳居民享有中國公民待遇的體現,進一步凸顯港澳居民優勢,是一種幸福。但強調便利措施並非鼓勵人人回內地生活發展,現在是提供平台機會,為有意到內地發展的澳人創造制度環境,提供多一種選擇。如在火車站設置可識讀回鄉證的自動售取票設備,又或為有就業意願且符合條件的港澳畢業生發放“就業協議書”。循序漸進完善措施下,相信長遠可等同內地公民待遇,有助區域融合發展,尤其現在規劃中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

萬寶盛華服務(澳門)有限公司管理合夥人盧崑表示,製造業盛行的年代,不少廠商派員工到內地,故港澳人到內地就業生活已有很長時間。

由於內地市場幅員遼闊,機會無限,對千禧一代更是一個機會,尤其他們出生已是回歸後,對內地文化較熟悉,回內地發展態度較開放。取消就業證是好事,若可放寬內地個人所得稅,亦可提高吸引力。

不過,打工仔如非公司調派,而是自身希望在內地尋找機會,視乎不同職位吸引力有別。澳門新鮮人起薪點逾萬元,內地數千元仍有相當差距。但內地機會多,澳門升到一定職級後,空缺有限,機會大減。內地機會多,前期起薪點較低,中高層職位薪酬不比港澳遜色,且機會處處。

個稅15%大灣區先推

註冊會計師公會監事長陸丹青表示,現時有一些會計師事務所調派員工到內地,也有一些本地人在內地任職管理層,越來越多人在內地工作發展。儘管職業稅高低非影響澳人回內地發展的重要原因,畢竟很多人希望在內地鍛煉和拓展機會。

但兩地職業稅率有差異,雖然澳門與內地已簽署避免雙重徵稅,調派內地工作員工符合條件下仍按澳門徵稅。若受職內地公司在內地發展,建議可參照橫琴方式,港澳居民個人所得稅按15%計算,率先在粵港澳大灣區城市先行先試,有助港澳人融入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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