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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人才培養須上承下接

  • 201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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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7/21

澳門日報

特首去年底施政報告中提出建立“人才培養長效機制”,並隨之成立其親自“掛帥”的人才發展委員會,設立三個專責小組,確定政策原則。學者呼籲當局注意政策“上承下接”,人才培養要與教育長效機制接軌。此外,進入修訂程序十年的“高教法”仍未提交立法會,學者、議員促請政府明確立法時間表。

人才發展委員會重點開展精英人才、專才及應用人才的培養工作。委員會首次大會通過成立規劃評估專責小組、人才培養計劃專責小組及鼓勵人才回澳專責小組;第二次大會就創建人才資料庫達成共識,並建議當局修改進入公職的學歷和專業認證要求,以吸引人才回澳。當局也持續與本澳企業協商,推動企業為本地僱員提供任職各層次管理人員的機會,以六家博企的統計資料為例,去年十二月任職高、中層管理人員的本地居民數目,與前年同期相比,分別增加了兩成及近百分之八。

勿讓澳成退休中心

澳大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黃素君認為人才培養長效機制在臨近第三屆政府結束之際提出,成為行政長官爭取連任的砝碼,外界對三類人才的培養、引才回流政策有所期待,也關注整項人才大政策的方向是否有失偏頗。政府從勞動力、生產力,開發經濟人才的角度看待人才培養,此舉並非遠見政府的表現。應站在提升整體人口素質的角度看待人才培養,制訂政策時多從宏觀思考勞動力整體質素的提升,才是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石。

黃素君提醒人委會在制訂具體政策時要認真思量其所起的“副作用”,如吸引“精英回流”的政策,會否導致回流的都是一些早年出外闖蕩、但年紀較大的人士,讓澳門變成鄰近地區的退休中心?策略上要認真做好規劃評估。對於人委會近期提出建立人才資料庫,她希望其進一步講解建庫後將如何使用的構想。

釐清葡語教育位置

政策的上承下接,仍顯得較為粗疏。以培養中葡人才為例,本澳要成為培養雙語人才的中心,不但是高等院校的努力,非高等教育制度也要有所呼應,須釐清葡語教育在課程框架中的位置,惟課框諮詢文本中不見葡語教育定位的影子。認為未來一屆政府可以讓高等及非高等教育多溝通。

高教法未提交立會

高等教育是人才培養的重要一環,高等教育範疇內,當局已委託學術機構為評鑑項目制訂評鑑範圍和內容清單,並進行先導計劃以檢視其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時正在籌設“高等教育基金”,從制度上保證公共資源的投入。立法議員陳虹認為,上述皆是“高教法”的配套專屬法規,惟該母法經逾十年的修訂始終未見蹤影,令高效的管理制度和財政制度無法鬆綁,也不利於公、私立學校的錯位發展,期望當局短期內將高教法提交立法會討論。教委林發欽也稱,高教法仍未制訂出台,除澳大後的其他院校修章工作處於被動停滯狀態,是有欠宏觀規劃的表現。他認為重點發展地區一流的綜合性大學無可厚非,但全面支持公私立大學同步發展同樣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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