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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倡引入家事調解 培訓專業調解員

  • 2013-06-20

2013-6-19

來源:澳門日報

 

統計局資料顯示,澳門的離婚率自二○○九年起,每年以雙位數上升。二○一二年全年離婚個案有一千二百三十宗,較二○一一年上升約兩成三。婦聯認為,離婚率若繼續攀升,將引發連串社會問題;有必要引入家事調解概念,加強培訓家事調解專業人員,並與社區輔導人員或社工合作,推動強化家庭關係及社群關係。

訴訟離婚難挽回

近年澳門職業結構改變,雙職家庭、輪班制度令夫妻相處及交流時間減少。女性勞動參與率提高,經濟地位提升,獨立意識不斷增強。夫妻相處時間少,溝通不足,易生磨擦,即使婚姻出現問題,亦未有及時尋求協助,成為高離婚率的原因之一。

婦聯社會事務部部長歐陽月勝指出,離婚方式包括“兩願離婚”及“訴訟離婚”。若涉及未成年子女,必須到法院辦理訴訟離婚。在不同的法定離婚理由下,提起“訴訟離婚”的呈請人亦有所不同。要把家事外揚,為增加自己勝訴的“籌碼”在公堂上互數不是,雖然提起訴訟後,法官會指定日期試行調解,但此時雙方已無互信基礎,也沒有坐下來溝通或諒解彼此擔憂和煩惱的機會,祇會加深雙方的誤解和仇怨,既花錢,亦令子女身心受創。

調解減子女創傷

若家事調解員能適時提供協助,鼓勵雙方良性溝通,便可創造可行的解決方案,重新建立溝通渠道,盡量減少對子女造成的創傷及情緒困擾,也有助化解彼此的誤會,重新檢視雙方的關係。

她認為,本澳有必要引入家事調解概念,由男女雙方自願參與,透過曾受調解專業、熟悉協調衝突技巧和離婚心理的調解員協助,以求達到共識,解決衝突。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以中立、持平的第三者角色,協助分居或離異雙方尋求互相都能接受的調解方案,以作出分居或離婚後子女生活、探訪、教養、居住及財務分配各種安排,鼓勵放下情感的困擾,避免互相指責,共同承擔親職,以利孩子成長。

培訓專業調解員

家事調解員除懂得心理輔導和促進溝通的技巧,亦要認識澳門相關的法律知識。歐陽月勝建議政府參考鄰近地區的經驗,加強培訓家事調解專業人員,使合資格的家事調解員與社區輔導人員或社工合作,推動強化家庭關係及社群關係。

同時必須着手再婚家庭的婚前輔導,以及支援再婚家庭,預防及遏止再次離婚的惡性循環。當局也要鼓勵及支持學術研究,共同構建符合澳門的離婚調解和輔導模式。

 

來源:澳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