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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會促增的士開放電召

  • 2014-08-01

2014/8/1

來源:澳門日報

 

的士法律制度公開諮詢其一重點是發牌制度,社會意見紛陳。政府及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都認為,的士應回歸公共交通工具的本質,不應是投資工具。委員會又一致要求政府增加的士數量、開放電召黃的市場。

發牌制訴求不一

交通局長汪雲稱,現時澳門有“黃的”、“黑的”,後者包括六百五十部永久牌及其他有年期牌,下周開始的諮詢主要針對幾個問題,如發牌制度、對象(自然人或公司)、牌照時效性(年期)、服務範圍(分區)及方式,電召及APPS等。強調社會對的士發牌制度有不同訴求,如能否不用價高者得的競投制度、更好的手段去監管公司制、“揸者有其車”等,政府對發牌制度有多方面思考,想藉諮詢多聽意見,惟已洞悉到,的士回歸到公交服務定位必須要堅持。

多發牌可減違規

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陳明金表示,委員會認同的士應該要回歸到服務性質,不可作為投資工具。昨有委員會成員質疑,澳門年均三千萬人次旅客,現時約一千部的士夠不夠?大部分成員認為,多發牌自可減少違規問題,又倡政府開放電召黃的市場,以解決打的難問題。委員會建議政府增加的士數量,但未有具體數字,政府亦稱難以計算要多少部的士才足夠,正在研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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