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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積金勞資擬各供5%

  • 2014-01-27

2014/1/26

來源:澳門日報

 

 

 

 

 

一拖多年,雙層式社保的第二層中央公積金制度的諮詢方案終於完成,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葉炳權表示,爭取三月公開諮詢,冀今年提交立法會審議。方案建議設立政府管理帳戶、供款帳戶及保留帳戶,勞資雙方各自供款百分之五。由於公積金推行初期並非強制性,為鼓勵僱主參與,自願加入的僱主繳納的供款將視為經營成本,享有三倍所得補充稅優惠。

下半年完成草案

特區政府為使本澳居民退休後生活得到保障,早在○八年提出包括第一層的社會保障制度及第二層的中央公積金制度的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的構想。第一層社保制度早已建立,但中央公積金制度至今缺位。按相關官員的多次強調,有關諮詢方案應在去年第四季推出。葉炳權昨日解釋,方案複雜,經反覆修訂後,目前已完成製作,待行政會討論後,爭取三月公開諮詢,諮詢預計六十日。未來將盡量壓縮公開諮詢及編寫法律草案的程序,彌補過往被拖延的時間。相信下半年可完成法律草案的草擬,冀今年內提交立法會審議。

方案倡分三帳戶

葉炳權透露,方案建議中央公積金制度將分為三個帳戶,一為政府管理帳戶,二為供款帳戶,三為保留帳戶。透過三個帳戶,管理政府透過預算盈餘特別分配的款項、勞資供款,以及僱員離職時可將投資的餘額放入保留帳戶,或將投資所得轉入供款帳戶等進行投資。

供款方面,將按年前透露的勞資各自供款百分之五,同時設立累算權益比例及優惠方式。當僱主為僱員加入中央公積金供款時,僱主繳納的供款將視為經營成本,享有三倍所得補充稅優惠,以減輕稅務支出。同時,透過三個帳戶的設立,當僱員離職時,僱主為僱員的供款及僱員本身的供款,都具可攜性,使供款能延續。

六十歲可提前領

款項提取方面,將沿用公積金個人帳戶方式,直至六十五歲時可提取。亦一如公積金個人帳戶設立了提前提取方式,如嚴重疾病或其他特別原因等。同時,考慮到澳門實情,容許六十歲可提前領取款額,但只可一次性。更多詳細內容,將待行政會討論並通過後向外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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